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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投: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2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3-083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建投大厦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总经理叶锦锋先生(代行董事长职权)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给公司董监高提供有效的保障,使董监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拟为公司及其子公司过去、现在及将来的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表示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集团经理层成员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及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与相关经理层成员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及经营业绩责任书。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相关的议案。根据相关议案内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鉴于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工作,为了确保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12月26日。除本议案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表示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相关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工作,为了确保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

事宜(第6项、第10项除外)的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26日,授权事项中第6项、第10项的授权有效期仍为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届满之日。除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其他授权范围和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表示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子公司华营建筑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下属华营建筑有限公司中标相关项目,根据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要求,公司拟为子公司华营建筑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表示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订于2023年12月18日(周一)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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