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5日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拟修订相关治理制度,本次修订的公司
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序号 | 制度名称 | 是否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 √ |
2 | 财务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 √ | / |
3 | 财务管理制度 | √ | / |
本次修订的相关制度中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只需要董事会审议的,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中《财务报告编制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3)。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