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
2023年
月
日2.会议召开地点:通讯方式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2023年
月
日以直接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5.会议主持人:监事长李卫东先生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综合考虑,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能力和经验,能满
公告编号:2023-08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3.回避表决情况
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