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83证券代码:400195证券简称:泰禾5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其他方式投票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1日15:00。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公告编号:2023-083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400195 | 泰禾5 | 2023年12月14日 |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如有)。
(七)会议地点
本公司聘请了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广场泰禾中心30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广场泰禾中心30层会议室。
上述议案(一)、(二)已经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一)已经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二);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公告编号:2023-083
(二)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0日上午9:30至12:00,13:30至15:00
(三)登记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广场泰禾中心1
楼前台;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1、联系人:马春华、兰明云;2、联系地址:福州市晋
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广场泰禾中心;3、联系电话:010-89580885;
4、电子邮箱:investors@tahoecn.com。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代理人应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1)。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持股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有效证明。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将上述材料,登记时间结束前邮寄或发电子邮件送达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公告编号:2023-083附件
: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 √ |
(注:请对每一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签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