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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5: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1

公告编号:2023-083证券代码:400195证券简称:泰禾5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其他方式投票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1日15:00。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公告编号:2023-083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400195泰禾52023年12月14日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如有)。

(七)会议地点

本公司聘请了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广场泰禾中心30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广场泰禾中心30层会议室。

上述议案(一)、(二)已经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一)已经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二);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公告编号:2023-083

(二)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0日上午9:30至12:00,13:30至15:00

(三)登记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广场泰禾中心1

楼前台;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1、联系人:马春华、兰明云;2、联系地址:福州市晋

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广场泰禾中心;3、联系电话:010-89580885;

4、电子邮箱:investors@tahoecn.com。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代理人应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1)。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持股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有效证明。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将上述材料,登记时间结束前邮寄或发电子邮件送达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公告编号:2023-083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注:请对每一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签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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