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82证券代码:400195证券简称:泰禾5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首席合伙人:李金才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7人2022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6人2022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5人2022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3,448.40万元2022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7,222.31万元
公告编号:2023-0822022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3,939.46万元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8家2022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3家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 行业门类 |
C | 制造业 |
K | 房地产业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2022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 行业门类 |
C | 制造业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E | 建筑业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440.00万元2022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213.28万元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2,019.27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
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1)项目合伙人林凤女士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持续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冠城大通(600067)、阳光城(000671)、中能电气(300062)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项目。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伟清先生2017年起在本所从事审计服务工作,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持续在本所执业,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并作为重点项目的负责人,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邓超先生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年报审计项目,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关于本期(2023年)审计收费及年报审计收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公告编号:2023-08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上期(2022年)审计收费4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41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3年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保留意见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三)挂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全票通过。
(二)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及意见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全票通过。监事会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能力和经验,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其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