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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信安: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2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3-050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尚未行权的期权数量由60.60万股调整至89.6880万股。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43元/股调整至3.38元/股。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未信安”)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年8月5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

2、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3、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新增的39.6万股已于2023年2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76,556,268股变更为76,952,26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2)。

4、2023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8000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2023年5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6,952,26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29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8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012,522.97元,转增36,937,088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13,889,356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1、未行权部分期权数量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按如下公式调整:

Q=Q

×(1+n)其中:Q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按照上述公式,经调整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未行权的期权数量为:Q=60.60×(1+0.48)=89.6880万股。

2、行权价格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

÷(1+n)其中:P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P=P

-V其中:P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按照上述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P=(5.43元/股-0.429)÷(1+0.48)=3.38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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