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智能”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24日以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我们对其职业操守、履职能力等做了事前审核,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相关审计费用将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