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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发集团:东兴证券关于友发集团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发集团”、“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友发集团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89号)核准,友发集团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200万股,并于2020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126,955.66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41,155.66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28名,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限售股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序号股东姓名限售股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李茂津275,358,00019.26%15徐福洋6,695,5000.47%
2徐广友96,255,0006.73%16李相东6,000,0000.42%
3尹九祥92,496,0006.47%17商新来5,500,0000.38%
4陈克春58,677,0004.10%18张建平5,449,0000.38%
5陈广岭56,490,0003.95%19刘振香3,386,0000.24%
6刘振东53,229,0003.72%20孙翠2,700,0000.19%
7于洪岺46,868,5003.28%21于永立1,700,0000.12%
8朱美华45,768,1003.20%22李炳才1,467,0000.10%
9边刚26,276,0001.84%23刘振云1,350,0000.09%
10李茂红20,432,0001.43%24孙磊1,200,0000.08%
11李茂华13,291,0000.93%25徐福亮1,200,0000.08%
12陈自友9,901,5000.69%26张羽1,200,0000.08%
13徐秀清6,695,5000.47%27李茂颖1,200,0000.08%
14徐福鑫6,695,5000.47%28张振龙1,200,0000.08%
合计848,680,600.0059.36%

上述

名股东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848,68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36%,其中除李茂津、徐广友、尹九祥、陈克春、陈广岭、刘振东、朱美华和李相东以外的股东合计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共计164,40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50%,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该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解限售安排将于2023年12月8日起上市流通。

上述股东中李茂津、徐广友、尹九祥、陈克春、陈广岭、刘振东、朱美华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相东系公司高管,前述人员合计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684,27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47.8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解限售安排,将于2023年12月8日起上市流通,根据公司2021年

日发布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李茂津、徐广友、尹九祥、陈克春、陈广岭、刘振东、朱美华和李相东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原锁定期

个月的基础上延长

个月,因此,李茂津、徐广友、尹九祥、陈克春、陈广岭、刘振东、朱美华和李相东所持有的合计684,27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

47.86%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票仍将通过自愿限售的方式继续锁定6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126,955.66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41,155.66万股。公司上市后,因实施股权激励及回购注销等,公司总股本增加

至142,970.065万股,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0),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亲属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茂津、徐广友、尹九祥、陈克春、陈广岭、刘振东、朱美华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若公司上市后

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第

项和第

项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于洪岺、徐秀清、徐福鑫、徐福洋及亲属李茂红、李相东、徐福亮、张羽、刘振云、刘振香、张建平、张振龙、孙磊、陈自友、李茂华、李茂颖、李炳才、商新来、孙翠、于永立、边刚承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李茂津、徐广友、陈广岭、刘振东、朱美华、李相东另行承诺:

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

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根据公司2021年

日发布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0),李茂津、徐广友、尹九祥、陈克春、陈广岭、刘振东、朱美华和李相东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原锁定期36个月的基础上延长

个月,至2024年

日。

(二)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848,680,600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8日,其中李茂津、徐广友、尹九祥、陈克春、陈广岭、刘振东、朱美华和李相东所持有的合计684,27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

47.86%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票仍将通过自愿限售的方式继续锁定6个月。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股东姓名限售股持股数量(股)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1李茂津275,358,00019.26%275,358,0000
2徐广友96,255,0006.73%96,255,0000
3尹九祥92,496,0006.47%92,496,0000
4陈克春58,677,0004.10%58,677,0000
5陈广岭56,490,0003.95%56,490,0000
6刘振东53,229,0003.72%53,229,0000
7于洪岺46,868,5003.28%46,868,5000
8朱美华45,768,1003.20%45,768,1000
9边刚26,276,0001.84%26,276,0000
10李茂红20,432,0001.43%20,432,0000
11李茂华13,291,0000.93%13,291,0000
12陈自友9,901,5000.69%9,901,5000
13徐秀清6,695,5000.47%6,695,5000
14徐福鑫6,695,5000.47%6,695,5000
15徐福洋6,695,5000.47%6,695,5000
16李相东6,000,0000.42%6,000,0000
17商新来5,500,0000.38%5,500,0000
18张建平5,449,0000.38%5,449,0000
19刘振香3,386,0000.24%3,386,0000
20孙翠2,700,0000.19%2,700,0000
21于永立1,700,0000.12%1,700,0000
22李炳才1,467,0000.10%1,467,0000
23刘振云1,350,0000.09%1,350,0000
24孙磊1,200,0000.08%1,200,0000
25徐福亮1,200,0000.08%1,200,0000
26张羽1,200,0000.08%1,200,0000
27李茂颖1,200,0000.08%1,200,0000
28张振龙1,200,0000.08%1,200,0000
总计848,680,600.0059.36%848,680,600.000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项目本次上市前变动数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0.000.000.00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859,320,600.00-848,680,600.0010,640,00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859,320,600.00-848,680,600.0010,640,0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570,380,050.00848,680,600.001,419,060,65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570,380,050.00848,680,600.001,419,060,650.00
股份总额1,429,700,650.0001,429,700,650.00

注:由于李茂津、徐广友、尹九祥、陈克春、陈广岭、刘振东、朱美华和李相东所持有的合计684,273,100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解限售安排可以上市流通,但根据相关承诺仍需自愿延长锁定6个月。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友发集团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友发集团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友发集团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孔威刘鹏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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