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407 证券简称:驰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2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2023年11月2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行政、刑事责任,由当事人本人承担。第十九条 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制度规定程序使用印章,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不得用印。违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印章管理人员印章保管人或管理人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本制度及《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如有不履行相关规定,将视为严重违纪,按公司相关奖惩制度执行。若印章管理人员因印章使用不当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情节和后果追究其相应责任。非印章管理人员违反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当使用印章,一经发现应与印章管理人员承担同等的责任。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私自盖章则将依法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除上述情形之外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申请印章、使用印章,造成印章丢失、被盗用、被仿制以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处分、经济处罚、要求赔偿公司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直至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解释。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