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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诚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1

证券代码:834407 证券简称:驰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9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2023年11月2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由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第八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为提高审议决策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该授权须经董事会决议的形式作出。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基于以下原则: (一)利于公司的科学决策和快速反应; (二)授权事项在董事会决议范围内,且授权内容明确具体,有可操作性; (三)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公司重大事项应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 第九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推动公司制定、完善和执行各项内部制度。 董事长不得从事超越其职权范围的行为。董事长在其职权范围(包括授权)内行使权力时,遇到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应当审慎决策,必要时应当提交董事会集体决策。 对于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董事长应当及时告知全体董事。 董事长应当保证董事会秘书的知情权,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挠其依法行使职权。董事长在接到重大事件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敦促董事会秘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四章
独立董事及其职权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第十五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过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公告等其他方式通知。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当提前三日,以书面会议通知的方式,通过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公告等其他方式通知。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议题应当事先拟定,并提供足够的决策材料。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完整或者论证不充分的,可以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会议或者延期审议事项,董事会应当采纳,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第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第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作出决议, 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审议担保、财务 资助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事项时, 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条 董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弃权。与会董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有
与会董事表决完成后,董事会秘书或有关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收集董事的表决票,由董事会秘书在一名监事或者独立董事的监督下进行统计。 现场召开会议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统计结果;其他情况下, 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董事会秘书在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董事表决结果。 董事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 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 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董事应当充分考虑所审议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 审慎履行职责并表示明确的个人意见。对所审议事项 有疑问的,应当主动调查或者要求董事会提供决策所需的进一步信息。 与会董事应当代表其本人和委托其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会 议记录和决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董事对会议记录或者决议记录有不同意见 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 董事既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或者 向监管部门报告、发表公开声明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的内 容。 董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进行办理。在决议公告
本规则的修改,由公司董事会提出,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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