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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玛顿: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2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595号”《关于核准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新股39,062,5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12,000,000.00元后,金额为人民币988,000,0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2613号)。上述到位的募集资金扣除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于本次发行的手续费及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853,316.00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6,146,684.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户名开户银行专户账号资金用途账户状态
1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江苏银行常州分行8070018800013261大尺寸、高效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存续
2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工商银行经开区支行1105020229088888090补充流动资金已注销
3江南银行天宁支行1123300000009495大尺寸、高效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技改项目存续
4苏州银行常州分行51683100000969BIPV防眩光镀膜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本次注销
5民生银行南京分行632946390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本次注销
6亚玛顿(石家庄)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13050110998709001600年产4,000万平方米超薄光伏背板玻璃深加工项目存续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BIPV防眩光镀膜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将该项目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1,468.47万元(含利息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投入新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8,000万元用于“年产4,000万平方米超薄光伏背板玻璃深加工项目”,3,468.4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BIPV防眩光镀膜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中8,000万元用于“年产4,000万平方米超薄光伏背板玻璃深加工项目”,并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亚玛顿(石家庄)新材料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剩余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于近日完成“BIPV防眩光镀膜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苏州银行常州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且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不再使用,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毕上述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公司与保荐机构及民生银行南京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凭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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