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23-143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上午10:00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成彦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并延长投资期限的议案》
经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23年1月3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或信托机构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资金理财产品。在以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至2024年1月30日止。
鉴于前期审批的投资期限即将到期,经与会董事审议,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或信托机构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自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并延长投资期限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鉴于公司2023年12月11日即将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刘成彦先生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请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并延长投资期限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公司全体董事表示同意。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目前,刘成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2,507,029股,占总股本的8.3090%。刘成彦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提案人的相关规定,提案程序合法合规。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并延长投资期限的议案》
经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实施募资项目的子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13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目前,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及募投项目的投入安排,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将公司及实施募资项目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18,000万元(含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并延长投资期限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鉴于公司2023年12月11日即将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刘成彦先生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请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并延长投资期限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公司全体董事表示同意。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目前,刘成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2,507,029股,占总股本的8.3090%。刘成彦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提案人的相关规定,提案程序合法合规。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继续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鉴于前次批准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期限即将于2024年1月28日到期,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合理控制汇兑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结合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将用于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的资金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0.9亿元,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关于继续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章程修订对照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鉴于公司2023年12月11日即将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刘成彦先生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请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公司全体董事表示同意。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目前,刘成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2,507,029股,占总股本的
8.3090%。刘成彦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提案人的相关规定,提案程序合法合规。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鉴于公司2023年12月11日即将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刘成彦先生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请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公司全体董事表示同意。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目前,刘成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2,507,029股,占总股本的8.3090%。刘成彦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提案人的相关规定,提案程序合法合规。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鉴于公司2023年12月11日即将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刘成彦先生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请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公司全体董事表示同意。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目前,刘成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2,507,029股,占总股本的8.3090%。刘成彦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提案人的相关规定,提案程序合法合规。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