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在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北段18号公司综合楼51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辛春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鉴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需及时审议,召集人已在会议上对本次
紧急会议作出说明,监事会同意豁免临时监事会提前5日通知的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可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