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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针:第十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30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第十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

2. 本次监事会于2023年11月30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

3. 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税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4.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提前3日通知的程序,一致同意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本次监事会。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确定2023年11月30日为授予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已经公司内部公示,并经监事会核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以2023年11月30日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54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812.93万份,行权价格为59.20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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