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639 证券简称:晨光电缆 公告编号:2023-096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2023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二十四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核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涉及到的公司相关审核部门及人员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署对外担保合同或怠于行使职责,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时,公司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少于”、“低于”、“超过”均不含本数。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冲突的,以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原则,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对外担保适用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定或修改,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