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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1

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3-084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国际”)。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注册地位于深圳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协调下,已完成了特殊普通合伙转制、证券业务报备、人员及业务拓展等事宜,完全具备服务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专业能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深圳分所部分团队目前已转入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将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变更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4F首席合伙人:张建栋截止2023年11月17日,深圳大华国际合伙人21人,注册会计师6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2人。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026.1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9.36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2,016.7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0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8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0万元,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计提的职业风险金100余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深圳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荣矾,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至今参与或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计、证监局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3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3年11月开始在深圳大华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月明,2019年7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8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至今参与或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1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3年11月开始在深圳大华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周灵芝,2006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深圳大华国际执业,2023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审计费用为100.00万元,系按照深圳大华国际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最终以公司与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协议为准。2022年审计费用为95.00万元,2023年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5.00万元。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3年,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注册地位于深圳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协调下,已完成了特殊普通合伙转制、证券业务报备、人员及业务拓展等事宜,完全具备服务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专业能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其深圳分所部分团队目前已转入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将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友好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以及通过调研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相关信息后,同意将《关于变更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通过专门会议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5、 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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