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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讯达: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1

证券代码:300514 证券简称:友讯达 公告编号:2023-048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大华国际”),同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2023年相关审计具体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公司上市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大华国际的来函,主要内容如下:“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深刻认识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勇当先锋。在深圳市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协调下,已逐步完成了特殊普通合伙转制、证券业务报备、人员及业务拓展,并吸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部分人员及业务。截至目前,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拥有具有相关行业经验及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的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队伍,完全具备服务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专业能力。”

鉴于为公司服务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深圳分所团队目前已被深圳大华国际吸收合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大华、深圳大华国际进行了友好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4F

首席合伙人:张建栋

截止2023年11月17日,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1人,注册会计师6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2人。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026.1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9.36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2016.7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0万元。2022年

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8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0万元,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计提的职业风险金100余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磊,2014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1月开始在深圳大华国际执业,2019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吉宝,2021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1月开始在深圳大华国际执业,2023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周灵芝,2006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2023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四次会议,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经审核,认为深圳大华国际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变更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查阅了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与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基于客观事实和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变更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4、《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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