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实际收到表决票12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全资子公司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