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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股份: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1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9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年产31.93万吨功能性新材料一体化生产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及追加投资情况:

年产31.93万吨功能性新材料一体化生产项目原计划总投资额为16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3亿元,上述投资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3年9月30日,募投项目已累计实际投入建设资金15.73亿元,其中募集资金已投入12.41亿元。

2022年上半年开始,因受地缘冲突及欧美通胀,叠加国内市场产能扩张等影响,年产31.93万吨功能性新材料一体化生产项目中部分产品供需格局发生较大变化,产品供大于求,导致价格竞争激烈,继续实施原募投项目建设方案面临诸多挑战,且预计实施后无法在短期内实现预期投资目标。基于经济环境的变化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原项目进行调整,将年产31.93万吨功能性新材料一体化生产项目的产能调整为20.227万吨(其中:绿色聚氨酯阻燃剂7万吨、三氯氧磷7万吨、绿色工程塑料阻燃剂2.5万吨、高端环氧树脂及助剂0.293万吨、表面活性剂3.434万吨)。本次调整的募投项目产品主要为高端环氧树脂及助剂和绿色工程塑料阻燃剂,因近两年环氧树脂和绿色工程塑料阻燃剂的市场供需关系发生了较大变化,市场竞争激烈,相关产品毛利下降较多,公司拟将高端环氧树脂及助剂原10万吨产能建设规模调减至0.293万吨,原可研报告中10万吨高端环氧树脂及助剂对应投资额约为6,120万元,占原募投项目总投资额

3.83%,同时拟将绿色工程塑料阻燃剂原5万吨产能建设规模调减至2.5万吨,原可研报告中2.5万吨绿色工程塑料阻燃剂对应投资额约为3,433万元,占原募

投项目总投资额2.15%。同时,因募投项目建筑标准提高、部分产品工艺发生变化,为满足山东潍坊生产厂区项目的整体配套规划以及政府监管要求,公司提高了建筑物结构设计安全系数、优化调整环保设施、提升车间自动化水平,且在项目建设期间人工费用、材料价格整体上涨,导致项目投资预算大幅增加,公司需对本次募投项目相应追加投资,拟将募投项目的投资规模增加至21.5亿元。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将根据后续市场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项目投资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募投项目产品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第四季度。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并追加投资额及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

如果未来公司的市场开拓不能满足产能扩张速度,或是市场增长速度低于预期,使得本募投项目产能无法及时消化,则公司面临产能利用率下降及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2、财务风险

本次项目追加投资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3、项目建设及延期风险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因自然天气、项目安全、项目管理不当等因素,导致项目出现延期等情况,公司将成立专项小组,对项目进行精细化管理,对建设项目易发风险进行提前识别防范,防患于未然,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0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104,305,939股,发行价格为14.3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2,617,987.09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7,361,767.0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5,256,220.0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28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2HZAA10085)。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9,261.8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年产31.93万吨功能性新材料一体化生产项目160,000130,000124,079.60
2补充流动资金19,261.819,261.819,553.73
合计179,261.8149,261.8143,633.33

注:上表中补充流动资金的累计投入金额高于募集资金金额,主要系该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截止2023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用途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万元)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19930101040069990年产31.93万吨功能性新材料一体化生产项目5,762.16
山东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滨海支行242946015751567.98
合计6,330.14

(二)募投项目调整及追加投资的情况

2022年上半年开始,因受地缘冲突及欧美通胀,叠加国内市场产能扩张等影响,导致年产31.93万吨功能性新材料一体化生产项目中部分产品供需格局发生较大变化,产品供大于求,导致价格竞争激烈,继续实施原募投项目建设方案面临诸多挑战,且预计实施后无法在短期内实现预期投资目标。基于经济环境的

变化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原项目进行调整,将年产31.93万吨功能性新材料一体化生产项目的产能调整为20.227万吨(其中:绿色聚氨酯阻燃剂7万吨、三氯氧磷7万吨、绿色工程塑料阻燃剂2.5万吨、高端环氧树脂及助剂

0.293万吨、表面活性剂3.434万吨)。本次调整的募投项目产品主要为高端环氧树脂及助剂和绿色工程塑料阻燃剂,因近两年环氧树脂和绿色工程塑料阻燃剂的市场供需关系发生了较大变化,市场竞争激烈,相关产品毛利下降较多,公司拟将高端环氧树脂及助剂原10万吨产能建设规模调减至0.293万吨,原可研报告中10万吨高端环氧树脂及助剂对应投资额约为6,120万元,占原募投项目总投资额3.83%,同时拟将绿色工程塑料阻燃剂原5万吨产能建设规模调减至2.5万吨,原可研报告中2.5万吨绿色工程塑料阻燃剂对应投资额约为3,433万元,占原募投项目总投资额2.15%。

同时,因募投项目建筑标准提高、部分产品工艺发生变化,为满足山东潍坊生产厂区项目的整体配套规划以及政府监管要求,公司提高了建筑物结构设计安全系数、优化调整环保设施、提升车间自动化水平,且在项目建设期间人工费用、材料价格整体上涨,导致项目投资预算大幅增加,公司需对本次募投项目相应追加投资,拟将募投项目的投资规模增加至21.5亿元。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将根据后续市场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项目投资情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募投项目已累计实际投入建设资金15.73亿元,其中募集资金已投入

12.41亿元。

调整前后募投项目总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产能(万吨)总投资金额(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拟使用自有资金金额(万元)
1年产31.93万吨功能性新材料一体化生产项目调整前31.93160,000130,00030,000
调整后20.227215,000130,00085,000

因募投项目仍在建设中,调整后最终的募投项目的效益情况以公司财务部门在募投项目投产前根据调整后的产能测算的结果为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综合考虑

市场、行业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期限进行适当延长,具体延期前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承诺使用募集资金额截至2023年9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金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延期前延期后

年产31.93万吨功能性新材料一体化生产项目

年产31.93万吨功能性新材料一体化生产项目130,000124,079.602023年12月2024年第四季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投产进度及产能爬坡进度较预期有所滞后,不能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应当重新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进行论证”的情形。

(三)保障延期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能够按期完成,公司将在统筹募投项目建设、保证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和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推进步骤和具体细节,优先配置相关资源,增强项目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协同性,提高工作效率,推动项目如期完成。

(四)募集资金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三、募投项目调整及延期的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

如果未来公司的市场开拓不能满足产能扩张速度,或是市场增长速度低于预期,使得本募投项目产能无法及时消化,则公司面临产能利用率下降及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2、财务风险

本次项目追加投资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3、项目建设及延期风险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因自然天气、项目安全、项目管理不当等因素,导致项目出现延期等情况,公司将成立专项小组,对项目进行精细化管理,对建设项目易发风险进行提前识别防范,防患于未然,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并追加投资及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调整并追加投资及延期的事项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并追加投资及延期等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并追加投资及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并追加投资及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所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并追加投资及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万盛股份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所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万盛股份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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