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以风险防范为目的,有利于降低产品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主营业务稳步发展,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中论证了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相关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期货期权套期保值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及编制的《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运作,有效提升了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充分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了资金收益率,保障了股东权益。鉴于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稳健的理财产品,在审议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2)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地购买安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票据池业务属于低风险业务,公司已建立良好的风控措施,开展的票据池业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侯水平、郑家驹、罗华伟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