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沈庆芳召集。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经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