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新乡菌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的投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乡菌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投资进展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新乡菌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菌草”)追加投资4,000万元,同时出资方式由“以现金方式”变更为“以土地、房产及现金方式”。
一、增资事项概述
1、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新乡菌草追加投资4,000 万元。
2、本次增资实现所必须的审批程序
本次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新乡菌草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乡菌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0MA9NJR8R3T;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23年2月13日;
5、法定代表人:谢跃亭;
6、注册地址: 河南省新乡市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路南侧15号;
7、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
8、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情况:本次增资前后均为公司100%持股;
9、公司一年一期的财务情况:公司尚未正式开展生产经营;
10、新乡菌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交易主要内容
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新乡菌草追加投资4,000万元,同时出资方式由“以现金方式”变更为“以土地、房产及现金方式”。增资完成后,对新乡菌草投资总额为9,000万元,新乡菌草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将促进公司在生物质菌草(芦竹)新材料方面的发展,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菌草“以草代木”技术推广应用的重要指示精神。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持续发展,增强其经营能力。本次增资的资金为公司自筹资金及自有土地及房产,且属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本次增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