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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福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1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2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8名。会议由董事长潘吉庆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45元/股(含),具体回购价格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已建设

完成,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11.27万元(含募集资金本金461.32万元、利息收入净额149.95万元,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银行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付技改项目合同尾款及其他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提高其资金使用效率。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的管理,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临邑支行签署的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2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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