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047 证券简称:诺思兰德 公告编号:2023-113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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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2023年11月28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的决策程序,并由董事会提交议案通过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第五章 利润分配的执行及信息披露第十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八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