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3日以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树海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研发中心及军民两用火箭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军民两用火箭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研发中心及军民两用火箭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开立“研发中心及军民两用火箭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原“军民两用火箭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统一转入完成募集资金监管三方协议签署后的新专户中。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