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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地产: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30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0月25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朱凯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朱凯先生因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即将满六年,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鉴于朱凯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不占多数且审计委员会中无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根据相关规定,朱凯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3-063)。公司对朱凯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重大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提名王扬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且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并将在公告中表明有关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上交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上交所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若上交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被上交所提出异议的情况作出说明,且表明不将其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朱凯先生、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发表专项独立意见为:

1、公司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扬女士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3、本次王扬女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补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副教授、博士学位的资格。

4、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扬女士简历

王扬,女,汉族,1974年4月生,中国共产党员,管理学博士,副教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最近五年曾任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审计专业主任、会计专业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审计专业主任、会计专业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商学院教学委员会成员,同时兼任中国会计学会审计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审计学会理事、副秘书长、上海市青浦区人大预算咨询专家等职务。

(二)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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