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396 证券简称:常辅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7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 年 11 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至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三十七条 审计部和审计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审计职责的,存在以下情况的,应当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对审计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或者未如实反映的;
(二)审计结论与事实严重不符的;
(三)未按要求执行审计保密制度的;
(四)未按规定履行审计报告制度的;
(五)其他严重损害本公司利益或声誉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泄露秘密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按照公司制度中的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本制度与日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新发布的规定有冲突的,冲突部分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最新发布的规定为准,并及时对本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