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科汤姆猫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出席了本次会议,认真审阅了相关的会议资料,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金科汤姆猫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现就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United Luck Group Holdings Limited(中文名称为“联合好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好运”)拟新增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不超过3,000万美元,贷款期限为不超过一年,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拟为上述贷款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300万美元,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签署之日(含该日)起,至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之日(含该日)止,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部分子公司的信用保证、股权质押、资产质押等。(具体以最终签署的担保相关协议为准)
经审议本次担保事项后,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1、因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合好运融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为联合好运向金融机构的融资贷款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属于对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不属于上市公司体系对外担保情形。本次担保有利于帮助联合好运顺利融资,提高整体信用水平,促进其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联合好运资信等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未来到期债务,本次担保的风险是可控的。
3、公司对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金科汤姆猫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提供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需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控制在额度内办理担保事项,严格把控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签订、履行等手续,做好风险防范措施。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联合好运本次融资提供担保,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人代表公司商定、签署及交付本次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及其一切附属或补充文件并负责办理所有必要的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金科汤姆猫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邓春华 蒋贤品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