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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甲科技: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暨触发终止条件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9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暨触发终止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3年8月28日,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一、 股份回购情况

为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1月28日对公司股票进行了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0,000股,使用资金总额61,50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 本次股份回购计划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计划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披露的《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0)和2023年8月28日披露的《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二) 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结果

日起至2023年11月28日止,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触发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3、本次回购的实际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2023年9月15日开始,至2023年11月28日结束,实际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2.67%,未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截止2023年11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2.67%,最高成交价为3.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1,50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2.09%。

4、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公司股票自2023年11月22日起至2023年11月28日止,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触发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公司终止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措施。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

(三)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回购计划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的规定,采用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并将所得的资金用于主营业务。

3、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对本次股份回购的相关事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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