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3年11月29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庞文龙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8 票同意,0票反对,1票回避,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