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1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1月29日在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亲自出席董事5名,其中董事长唐红兵先生、董事朱君冰女士,独立董事陈琪女士、独立董事田韶鹏先生为通讯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唐红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11号5栋C座9楼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4)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