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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生股份: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3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8号)批复,同意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益生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或“安信证券”)作为益生股份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对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概况

(一)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后12个月内向包括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曹积生先生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

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3年11月16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1月15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8.72元/股,本次发行底价为8.72元/股。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依次按照优先满足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曹积生先生的认购需求、申购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和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22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17.20%。

(四)发行数量

根据《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20,000,000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6,000.00万元(含本数)。

根据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120,000,000股(为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116,000.00万元除以发行底价8.72元/股与120,000,000股的孰低值)。

根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曹积生先生的认购情况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股数确定为113,502,935股,未超过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即120,000,000股),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即120,000,000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即84,000,000股)。

(五)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曹积生、济南泰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迟汉东、耿培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李彬、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9名认购对象,符合《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股份认购合同。

(六)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159,999,995.7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20,893,350.87元(含增值税,益生股份免征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39,106,644.83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即116,000.00万元),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募集资金总额(即116,000.00万元)。

(七)限售期安排

曹积生先生为持有公司30%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关于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规定,曹积生先生对其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若本人及一致行动人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前十二个月,增持不超过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则本人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2、反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若本人及一致行动人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前十二个月,增持超过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则本人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免于发出要约中收购方应承诺锁定期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前调整的,则上述锁定期应相应调整。曹积生先生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限售期安排符合《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发行人相关

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发行人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发行人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发行人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本次发行预案的相关议案。

发行人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发行人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免于发出要约(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再次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2024年3月16日止。

发行人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则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决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及相关程序。

(二)监管部门同意注册过程

2023年6月14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3年7月25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8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过程

根据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3年10月18日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时确定的《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共计262家,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32家,证券公司27家,保险机构14家,其他投资者169家,以及截至2023年10月10日收市后发行人前20大股东(已剔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未剔除重复机构)。

除上述262家投资者外,2023年10月18日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后至本次申购报价前(2023年11月20日9:00)新增12家意向认购投资者,上述新增投资者不属于发行人和安信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新增认购意向投资者名单具体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红线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3济南泰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6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陕西开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8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北京时代复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李彬
12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在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3年11月15日(T-3日)至本次申购报价前(2023年11月20日9:00)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向前述274家投资者发送了《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等附件,邀请其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核查,益生股份本次《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等情形。

(二)申购报价情况

2023年11月20日(T日)上午9:00至12:00,在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30名认购对象回复的《申购报价单》,经保荐人(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30名认购对象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除5名认购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名认购对象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外,其余24名认购对象均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30名认购对象的报价均符合《认购邀请书》要求,均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9.19元/股-10.52元/股。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了申购保证金但未参与报价,其申购保证金已按照投资者缴款原路径退回。

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是否缴纳申购保证金是否为有效申购
1迟汉东10.356,000.00
2耿培梁10.365,000.00
3孙波9.902,600.00
4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972,500.00
5李彬10.503,450.00
6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712,500.00
7济南国惠盛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812,500.00
8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352,500.00
10.062,510.00
9.602,520.00
9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10.074,000.00
9.365,000.00
10UBS AG9.855,000.00无需缴纳
9.426,000.00
11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192,700.00无需缴纳
9.894,390.00
9.595,900.00
12陕西开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9.892,500.00
9.392,600.00
9.282,800.00
1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242,500.00
1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192,500.00无需缴纳
15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锝至诚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862,500.00
16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52,700.00
9.562,850.00
9.343,000.00
1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212,500.00
1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10.072,500.00
19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10.072,500.00
20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10.072,500.00
21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10.072,500.00
22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价值优选资产管理产品9.382,500.00
2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华泰稳健增益资产管理产品9.382,500.00
24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2110,000.00
2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0.2210,000.00
10.1010,100.00

9.68

9.6810,400.00
2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316,750.00无需缴纳
10.0313,970.00
9.5919,890.00
27济南泰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5235,000.00
2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10.218,000.00
29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399,120.00无需缴纳
9.8023,900.00
9.1935,634.00
30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9.333,600.00无需缴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曹积生先生,曹积生先生以现金方式认购益生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数量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38%,曹积生先生不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接受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的价格认购。经核查,山东国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济南国惠盛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管理人,济南国惠盛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山东国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产品。综上所述,除发行人董事会决议阶段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曹积生先生外,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认购对象均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所列示的投资者以及新增的投资者范围内。

(三)发行定价与配售情况

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优先满足曹积生先生的认购需求、申购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定价配售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22元/股,申购价格在10.22元/股及以上的8名认购对象及曹积生先生确定为获配发行对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13,502,93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59,999,995.70元。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获配发行对象名称认购价格(元/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 (元)限售期 (月)
1曹积生10.2243,131,115440,799,995.3036
2济南泰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2234,246,575349,999,996.506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228,923,67991,199,999.386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226,604,69667,499,993.126
5迟汉东10.225,870,84159,999,995.026
6耿培梁10.224,892,36749,999,990.746
7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0.224,011,74641,000,044.126
8李彬10.223,375,73334,499,991.266
9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222,446,18324,999,990.266
合计113,502,9351,159,999,995.70-

曹积生先生获配数量为43,131,115股,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38%,符合其认购数量承诺。本次发行对象未超过《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 35 名投资者上限。除公司实际控制人曹积生外,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本次发行过程、发行对象符合《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亦遵循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程序和规则。

(四)本次发行缴款、验资情况

确定配售结果后,发行人和安信证券于2023年11月21日向9名发行对象

发出《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缴款通知书》及股份认购合同。

2023年11月24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3)第000048号)。经审验,截至2023年11月23日17:00止,参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已在安信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缴存申购资金共计人民币1,159,999,995.70元。

2023年11月24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安信证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2023年11月24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3)第000049号),经审验,截至2023年11月24日止,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13,502,935股,发行价格为10.2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9,999,995.7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0,893,350.87元(含

增值税,益生股份免征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9,106,644.83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13,502,935.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1,025,603,709.83元。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缴款通知的发送、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认购邀请书》的约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以及《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对象的合规性核查情况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均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

(一)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专业投资者Ⅰ、专业投资者Ⅱ和专业投资者Ⅲ,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C1保守型、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本次益生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中风险等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C3稳健型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认购。本次益生股份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曹积生专业投资者II
2济南泰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投资者C4积极型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I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I
5迟汉东普通投资者C5积极型
6耿培梁普通投资者C4积极型
7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I
8李彬普通投资者C4积极型
9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投资者I

经核查,最终获配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发行股票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二)发行对象的关联关系核查情况

曹积生先生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参与认购本次发行构成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在提交发行人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亦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根据发行对象提供的申购材料及作出的承诺等文件,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发行对象进行了核查,经核查,除曹积生先生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相关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三)发行对象的私募备案核查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中曹积生、迟汉东、耿培梁、李彬为自然人投资者,济南泰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前述投资者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主体,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诺德基金浦江10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等15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15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完成产品备案。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财通基金君享永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等9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9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完成产品备案。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私募基金作为认购对象的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四)发行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曹积生先生出具的书面说明,其本次参与认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结构化融资等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将益生股份及其关联方(除曹积生外)的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曹积生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或代持股权、信托持股、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股权持股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

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安排,亦未接受发行人及上述人员或其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经核查,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本次发行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2023年7月25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8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发行人于2023年7月26日进行了公告,

并披露了《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照《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其他关于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和手续。

六、安信证券对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董事会决议阶段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曹积生先生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将发行人及其关联方(除曹积生外)的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其他以竞价方式确定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程培栋甘强科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签名):
段文务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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