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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冶集团: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30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摘要

交易对方住所或通讯地址
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常宁市水口山镇渡口路19号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上市公司声明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本人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报告书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审批机关或其它政府部门对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重组时,除本报告书摘要内容和与本报告书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水口山集团已就在本次重组过程中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

“1、本公司在本次重组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提交本次重组所需的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3、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本公司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产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及上述机构经办人员同意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引用证券服务机构所出具文件的相关内容,确认本报告书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贵任。

目录

上市公司声明 ...... 1

交易对方声明 ...... 3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 4

目录 ...... 5

释义 ...... 6

重大事项提示 ...... 8

一、本次交易方案 ...... 8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影响的简要介绍 ...... 9

三、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 10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11

五、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11

重大风险提示 ...... 15

一、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 ...... 15

二、标的公司相关风险 ...... 17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 20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 20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 22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 23

四、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24

五、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26

六、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 26

释义

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上市公司、公司、株冶集团、株冶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矿铜业、标的公司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五矿铜业100.00%股权
水口山集团、交易对方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对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株冶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水口山集团持有的五矿铜业100.00%股权的行为
本报告书、重组报告书、草案《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报告书摘要《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前次重组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水口山集团持有的水口山有限100%股权、发行股份购买湘投金冶持有的株冶有色20.8333%股权
株冶有限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湖南有色有限湖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曾用名“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有色集团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中国五矿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水口山有限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株冶有色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湘投金冶湖南湘投金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五矿有色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中金岭南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嘉源、法律顾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天职国际、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联评估、资产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3年5月31日
《备考审阅报告》《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天职业字[2023]47396号)
《五矿铜业资产评估报告》《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100%股权所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3155号)
《股权转让协议》《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 之股权转让协议》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26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章程》《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两年一期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1-5月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使用的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中所定义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重组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

(一)重组方案概况

交易形式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支付现金方式)
交易方案简介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水口山集团购买其持有的五矿铜业100.00%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五矿铜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价格127,144.98万元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尚未完成国资评估备案程序,待相关程序完成后确定最终评估值及交易作价。
交易标的名称五矿铜业
主营业务有色金属铜的冶炼和销售
所属行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2)
其他符合板块定位□是 □否 √不适用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是 □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是 □否
交易性质构成关联交易√是 □否
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是 □否
构成重组上市□是 √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是 √无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是 √无
其它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二)交易标的的估值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标的名称评估 基准日评估或估值方法评估或估值结果增值率/溢价率本次拟交易的权益比例交易价格其他说明
五矿铜业2023年5月31日资产基础法127,144.9832.35%100.00%127,144.98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尚未完成国资评估备案程序,待相关程序完成后确定最终评估值及交易作价。

(三)本次重组支付方式

单位:万元

交易 对方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
现金对价股份对价可转债对价其他
水口山集团五矿铜业100.00%股权127,144.98---127,144.98

标的资产五矿铜业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资有权机构备案后的评估结果为准。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尚未完成国资评估备案程序,待相关程序完成后确定最终评估值及交易作价。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影响的简要介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株冶集团系一家集铅锌等有色金属的采选、冶炼加工和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锌及锌合金产品、铅及铅合金产品、黄金和白银等。

通过收购五矿铜业100.00%股权,上市公司将在交易前的铅锌采选、冶炼的业务基础上新增有色金属铜的冶炼和销售业务,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均位于“中国五矿铜铅锌产业基地”内,铅锌采选冶业务和铜冶炼业务将进行资源整合,实现铜铅锌联合冶炼,园区内冶炼渣料得到综合回收利用,最大程度发挥业务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有利于推动上市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全面提升资产规模和持续盈利能力,优化产业结构和资产质量,增强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实现全体股

东的利益最大化。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前,水口山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五矿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及天职国际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5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交易前交易后 (备考)变动率交易前交易后 (备考)变动率
总资产899,125.991,287,599.4443.21%897,981.721,279,172.2642.45%
总负债549,739.49972,551.0476.91%642,936.121,075,200.2967.23%
所有者权益349,386.50315,048.40-9.83%255,045.60203,971.98-20.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38,120.84303,782.74-10.16%189,177.24138,103.62-27.00%
项目2023年1-5月2022年度
交易前交易后 (备考)变动率交易前交易后 (备考)变动率
营业收入847,965.601,169,085.0937.87%2,041,503.722,877,585.7240.95%
利润总额36,471.1644,501.5622.02%66,710.3685,860.8028.71%
净利润31,412.5037,327.7218.83%53,899.3069,259.4928.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167.3237,082.5318.98%49,138.1364,498.3231.2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20.3818.75%0.490.6736.84%

注:上市公司交易备考前数据已将水口山有限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基本每股收益均将有所上升。本次交易将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三、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以下决策及审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尚需经中国五矿备案;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3、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备案或核准(如需)。上述程序均为本次交易实施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完成上述相关程序,以及通过相关程序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根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水口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株冶有限、湖南有色有限出具的说明,本次重组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原则性同意本次重组。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水口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株冶有限、湖南有色有限出具的说明,自本次重组首次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说明,自本次重组首次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若本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人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五、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法定程序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摘要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交易分阶段的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实施已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对于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的议案已由公司非关联董事予以表决通过,并取得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对本次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并将在股东大会上由非关联股东予以表决。

(三)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程序及网络投票安排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及时发布通知,提醒上市公司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公司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

公司将单独统计并披露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

(四)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具有公允性、合理性

本次交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上市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五矿铜业100.00%股权的交易作价最终以经中国五矿备案的资产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资产定价具有公允性、合理性。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定价原则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五矿铜业评估报告尚未完成国资评估备案程序,待相关程序完成后确定最终评估值及交易作价。

(五)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

1、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及天职国际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基本每股收益变化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5月2022年度
交易前交易后 (备考)交易前交易后 (备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167.3237,082.5349,138.1364,498.3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20.380.490.67

注:上市公司交易备考前数据已将水口山有限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上述备考数据,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财务指标不存在被摊薄的情况。本次重组实施后,不排除标的资产因政策变化、经营管理等问题,致使净利润大幅下降,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发生,从而导致出现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风险。

2、上市公司对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为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若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填补措施,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1)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经营效率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上市公司日常运营效率。公司将全面优化管理流程,降低运营成本,更好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

(2)增强产业协同,实现铜铅锌联合冶炼,提升整体盈利能力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铅锌等有色金属的采选、冶炼加工和销售,五矿铜业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铜冶炼和销售,本次交易将有利于上市公司整合采购、生产、销售端的资源,增强各主体在冶炼渣料综合回收利用等方面的协同性,实现铜铅锌联合冶炼,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3)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继续遵循《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提高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在保证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给予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

3、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控股股东水口山集团、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了《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详见本报告书摘要“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

(一)审批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尚未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尚需经中国五矿备案;

2、本次交易方案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如需)。上述程序均为本次交易实施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完成上述程序,以及完成上述程序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将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且方案的实施尚须满足多项前提条件,故本次重组工作时间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可能因为以下事项的发生而面临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尽管上市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仍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等情况而致使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交易自相关重组协议签署日起至最终实施完毕存在一定时间跨度,期间市场环境可能发生实质变化从而影响本次重组上市公司、交易对方以及标的资产的经营决策,从而存在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性;

3、其他可能导致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若本次重组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计划重新启动重组的,则交易方案、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相关的条款、条件均可能较本报告书摘要中披露的重组方案存在重大变化,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标的资产估值的相关风险

本次交易的交易作价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中联评估以2023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并最终经中国五矿备案的《五矿铜业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并执行了评估的相关规定,但鉴于资产评估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相关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本次评估中包含的相关假设、限定条件及特别事项等因素的不可预期变动,可能将对本次评估结果造成一定影响,导致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标的公司尚未完成评估备案程序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参考评估结果确定。以2023年5月31日为基准日,五矿铜业100%股权评估值为127,144.98万元,增值率为32.35%,以上述评估值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五矿铜业100.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127,144.98万元。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尚未完成国资评估备案程序。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可能与上述评估结果存在一定差异,甚至影响交易作价,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上市公司前期亏损弥补前无法分红的风险

截至2023年5月31日,上市公司与五矿铜业的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本次重组完成后,尽管五矿铜业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但若重组后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在一定时间内无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则重组后上市公司在一定时间内存在无法分红的风险。

(六)交易对方未进行业绩承诺及补偿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水口山集团未做出业绩承诺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存在交易标的业绩不达预期的可能,由于交易对方未进行业绩承诺,交易对方无需给予上市公司相应补偿,从而可能对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七)资金筹措及财务风险

对于本次重组需支付的现金对价,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若上市公司无法及时、足额筹集到相关款项,则本次交易存在因交易对价不能及时、足额支付导致上市公司可能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此外,部分交易对价需要通过金融机构融资等债务性融资的方式筹措,上市公司存在资产负债率增加、利息费用上升的风险。

二、标的公司相关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工业现代化、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农业现代化都离不开有色金属。有色金属同时具备商品属性和金融属性,其基本面受到中长期供需关系影响,与宏观经济周期密切相关。若宏观经济出现较大波动,有色金属行业景气状况不佳,对标的公司产品的需求度下降并加剧同行业的竞争,可能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有色金属价格波动风险

有色金属供求关系和价格决定机制不同于普通工业产品,其价格受到宏观经济景气度、国际经济形势、货币政策、汇率变化和投机资本等多重因素的共同影响,价格呈波动变化,其价格持续大幅波动可能给标的公司未来的业绩带来不确定性。未来如果有色金属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跌将对标的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原料价格波动和供应稳定性的风险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铜的冶炼和销售,生产过程主要原材料为铜精矿。如果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且标的公司不能及时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或上游铜精矿供应商无法及时供应足够的原材料,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会受到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四)铜冶炼加工费变化导致的风险

标的公司铜冶炼业务的原料铜精矿均通过外购方式取得。在铜冶炼行业,铜冶炼加工费通常受供求关系、冶炼行业产能变化情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若铜冶

炼加工费的市场价格受外部因素影响出现下降,将对标的公司冶炼业务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五)关联交易比例较高的风险

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5月,五矿铜业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6.47%、19.94%和44.90%,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68.01%、71.13%和76.79%。

五矿铜业的关联销售主要包括:向五矿有色销售阴极铜和向上市公司销售阳极泥。五矿铜业的关联采购主要包括:向五矿有色及其下属公司采购铜精矿和向上市公司采购硫精矿及冰铜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尽可能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市场化的原则且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同时水口山集团、中国五矿已出具了《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六)未来业绩增长存在不可持续性的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为3,090.34万元、16,009.98万元和8,522.23万元,业绩呈增长趋势。若未来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供应短缺或价格上涨、有色金属价格及铜冶炼加工费波动较大、下游市场需求萎缩、重要客户合作关系等因素发生变化,行业整体盈利水平将受到挤压,标的公司可能面临未来业绩增长不具有可持续性的风险。

(七)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偿债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3.09%、79.93%和75.69%,虽然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呈逐步降低趋势,但整体负债率水平相对较高。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使得标的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如果标的公司不能持续有效优化资本结构和债务结构,或者出现应收账款、预付款项等发生大规模坏账,存货等流动资产变现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可能导致标的公司正常运营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进而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八)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五矿铜业向前五名客户合计的销售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7.32%、55.02%和71.46%。如果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主要客户订单大量减少,将可能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五矿铜业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的采购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8.47%、91.52%和96.93%。如果主要供应商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对标的公司原料供应的稳定性、生产连续性以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九)预付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精炼铜的生产和消费国,但我国铜资源整体禀赋相对较差,富矿床少,铜精矿需求主要依赖于国外进口。全球铜矿资源分布相对集中,美洲是全球最大的铜矿生产基地。根据行业惯例,标的公司在进口铜精矿时,需向供应商预付约95%的临时货款。铜精矿从海外装港至运输入库,一般需要65-80天左右时间,周期较长,导致标的公司预付账款余额较大。虽然针对货物运输及仓储环节均已购买了保险,但若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灭失损毁,将会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周转产生不利影响。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政策鼓励国有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做强做优做大

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政策鼓励国有上市公司通过实施并购重组,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2015年8月,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证监发[2015]61号);2022年5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上述政策鼓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过兼并重组方式进行资源整合,鼓励有条件的国有股东及其控股上市公司通过注资等方式,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市场影响力迈上新台阶,力争成为行业领军企业。

2022年4月19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一季度央企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国资委表示,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国资委将重点推动中央企业统筹未上市和已上市的资源,指导各上市公司明晰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按照积极做优存量、稳步做精增量,同时支持上市公司平台充分利用融资手段和并购功能,助力主业的优强发展。

2022年5月18日,在深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改革争做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表率专题推进会上,国务院国资委表示,要做强做精主责主业,实现板块归属清晰,聚焦主责主业发展实体经济。要继续加大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力度。

2023年6月15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暨并购重组工作专题会,会议指出中央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上市公司为平台开展并购重组,助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

2023年8月18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息答记者问,表示并购重组是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途径。推动央企加大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整合力度,将优质资产通过并购重组渠道注入上市公司,进

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本次重组是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推动标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推动上市公司做强做优做大。

2、符合上市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稳步实施“铅锌矿山资源开发和铅锌有色金属冶炼加工两大业务双轮驱动,同时大力发展以高性能铜合金等产业为辅助的新兴产业,推动形成以环保工程技术服务为转型发展的多元化产业布局”的发展战略,并按照集中发挥采、选、冶、研完备的产业链优势的总体发展思路,加快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进程,尽快实现将上市公司打造成世界一流的有色金属企业的目标。

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践行未来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中金岭南(000060.SZ)、锌业股份(000751.SZ)和豫光金铅(600531.SH)等均实现了铜铅锌一体化的产业布局。

通过本次交易的实施,上市公司将实现铜铅锌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铜铅锌联合冶炼优势,扩大业务协同范围,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业务规模、优化产品结构,为上市公司注入新的利润增长点,高度契合上市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发挥协同效应,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提升股东回报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方面将得到提升,综合实力持续增强。同时,由于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均属于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且均位于“中国五矿铜铅锌产业基地”内,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和五矿铜业可充分发挥铜铅锌联合冶炼优势,实现资源产业协同衔接和处置,有效提升园区内冶炼渣料的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绿色冶炼环保水平,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铜冶炼业务,将为上市公司带来稳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从而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助于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提高投资者的回报水平。

2、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释放国有资产发展潜力

本次交易是响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号召,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的作用,对国有资产实施重组整合,有利于提升国有资产证券化率水平。通过本次交易将实现中国五矿旗下优秀核心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和整体价值,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水口山集团购买其持有的五矿铜业100.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五矿铜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为现金交易,不涉及股份发行及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水口山集团。

(三)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水口山集团所持有的五矿铜业100.00%股权。

(四)标的资产作价情况

1、评估基准日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5月31日。

2、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和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中,五矿铜业100.00%股权的交易作价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最终经中国五矿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水口山集团协商确定。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五矿铜业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估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五矿铜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最终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五矿铜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5月31日)评估值为127,144.98万元,与账面

净资产96,063.68万元相比增值31,081.30万元,增值率32.35%。

上市公司与水口山集团同意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五矿铜业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127,144.98万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述评估值尚未经中国五矿备案,如经中国五矿备案的评估值与上述评估值不一致,上市公司与水口山集团一致同意按照经备案的评估值确定五矿铜业100%股权的最终转让对价。

(五)支付安排及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将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根据上市公司与水口山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在标的股权过户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即五矿铜业完成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股权转让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向水口山集团分三次支付全部现金对价。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自于上市公司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六)过渡期损益安排

本次重组的评估基准日(不包含评估基准日当日)至交割审计基准日(含当日)为过渡期。交易双方同意由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过渡期内因盈利、亏损或其他原因导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减少(合并口径)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标的公司过渡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或减少均由水口山集团享有或承担。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株冶集团2022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标的公司2023年5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及资产净额和2022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以及交易作价情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资产总额及交易作价孰高资产净额及交易作价孰高营业收入
五矿铜业100.00%股权(A)395,181.07127,144.98886,721.56
项目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
上市公司(B)549,606.3621,800.881,567,717.31
财务指标占比(A/B)71.90%583.21%56.56%
是否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条件

注:1、资产总额取五矿铜业2023年5月末资产总额和交易作价二者中孰高值,资产净额取五矿铜业2023年5月末资产净额和交易作价二者中孰高值,营业收入取五矿铜业2022年度营业收入;

2、资产净额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中国五矿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准。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尚未完成国资评估备案程序,最终评估值及交易作价将待相关程序完成后确定。

根据目前评估结果,本次交易构成《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对方水口山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系上市公司关联方。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关联董事已在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上市公司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四、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株冶集团系一家集铅锌等有色金属的采选、冶炼加工和销售为

一体的综合性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锌及锌合金产品、铅及铅合金产品、黄金和白银等。通过收购五矿铜业100.00%股权,上市公司将在交易前的铅锌采选、冶炼的业务基础上新增有色金属铜的冶炼和销售业务,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均位于“中国五矿铜铅锌产业基地”内,铅锌采选冶业务和铜冶炼业务将进行资源整合,实现铜铅锌联合冶炼,园区内冶炼渣料得到综合回收利用,最大程度发挥业务协同效应。本次交易有利于推动上市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全面提升资产规模和持续盈利能力,优化产业结构和资产质量,增强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实现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股份发行。本次交易前,水口山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五矿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及天职国际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5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交易前交易后 (备考)变动率交易前交易后 (备考)变动率
总资产899,125.991,287,599.4443.21%897,981.721,279,172.2642.45%
总负债549,739.49972,551.0476.91%642,936.121,075,200.2967.23%
所有者权益349,386.50315,048.40-9.83%255,045.60203,971.98-20.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38,120.84303,782.74-10.16%189,177.24138,103.62-27.00%
项目2023年1-5月2022年度
交易前交易后 (备考)变动率交易前交易后 (备考)变动率
营业收入847,965.601,169,085.0937.87%2,041,503.722,877,585.7240.95%
利润总额36,471.1644,501.5622.02%66,710.3685,860.8028.71%
净利润31,412.5037,327.7218.83%53,899.3069,259.4928.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167.3237,082.5318.98%49,138.1364,498.3231.2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20.3818.75%0.490.6736.84%

注:上市公司交易备考前数据已将水口山有限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基本每股收益均将有所上升。本次交易将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五、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交易对方水口山集团董事会已作出决议,同意本次重组事宜。

3、本次重组已取得中国五矿的批准。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以下决策或审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尚需经中国五矿备案;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3、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备案或核准(如需)。

本次交易能否完成上述相关程序,以及通过相关程序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六、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1上市公司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1、本公司在本次重组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公司将及时提交本次重组所需的文件及资料,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2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1、本人在本次重组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提交本次重组所需的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3、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本人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3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与承诺函1、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上市公司的权益不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4、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不存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5、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6、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收到或可预见将收到司法机关的立案侦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查决定/通知、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立案调查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情形; 7、上市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8、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4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无减持计划的说明自本次重组首次公告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若本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人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本说明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说明株冶集团及株冶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1、本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对相关事宜进行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参与项目商议的人员仅限于本公司少数核心管理层,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2、本公司及本公司相关人员,在参与制订、论证本次交易方案等相关环节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3、本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4、在本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协议中对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保密事项进行了约定。 5、在上市公司召开审议有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之前,本公司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综上所述,本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利用该等信息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之行为,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7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4、本人承诺支持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含一致行动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1株冶有限关于对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则性意见本次重组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原则性同意本次重组。
2株冶有限关于无减持计划的说明自本次重组首次公告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本说明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湖南有色有限关于对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则性意见本次重组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原则性同意本次重组。
4湖南有色有限关于无减持计划的说明自本次重组首次公告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本说明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水口山集团关于对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则性意见本次重组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原则性同意本次重组。
6水口山集团关于无减持计划的说明自本次重组首次公告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本说明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任。
7水口山集团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声明与承诺函1、本公司在本次重组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提交本次重组所需的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3、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本公司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8水口山集团关于保持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作为株冶集团的大股东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株冶集团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利用本公司大股东身份影响株冶集团的独立性,保持株冶集团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具体如下: (一)保证株冶集团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株冶集团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之间产权关系明确,株冶集团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株冶集团的住所独立于本公司。 3、保证株冶集团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的情形。 4、保证不以株冶集团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二)保证株冶集团人员独立 1、本公司保证株冶集团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 2、本公司承诺与株冶集团保持人员独立,株冶集团的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事业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领薪。 3、本公司不干预株冶集团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三)保证株冶集团的财务独立 1、保证株冶集团具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株冶集团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3、保证株冶集团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4、保证株冶集团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兼职。 5、保证株冶集团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干预株冶集团的资金使用。 6、保证株冶集团依法独立纳税。 (四)保证株冶集团业务独立 1、本公司承诺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株冶集团保持业务独立,不存在且不发生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保证株冶集团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3、保证本公司除行使法定权利之外,不对株冶集团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五)保证株冶集团机构独立 1、保证株冶集团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 2、保证株冶集团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本公司分开。 3、保证株冶集团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职能部门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本公司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9水口山集团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1、本次重组完成后,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于本公司与上市公司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其他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在本公司权限范围内,本公司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依法签订相关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株冶集团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株冶集团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株冶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大股东地位从事任何损害株冶集团及株冶集团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株冶集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本公司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株冶集团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株冶集团违规向本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本公司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同样适用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株冶集团及其子公司除外),本公司将依法依章程促成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履行规范与株冶集团之间己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 5、如因本公司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株冶集团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10水口山集团及其董监高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说明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主体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水口山集团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1、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进行可行性研究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参与项目商议的人员仅限于本公司少数核心管理层,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相关人员,在参与制订、论证本次交易等相关环节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3、本公司在参与探讨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意见、建议、设想和解决方案过程中,本公司没有向其他任何无关的单位和个人泄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 4、在上市公司召开审议有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之前,本公司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12水口山集团及其现任主要管理人员关于最近五年未受处罚和无不诚信情况的承诺本公司及现任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13水口山集团关于标的资产权属情况的说明1、本公司合法拥有标的资产。本公司对标的资产的出资已全部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形,对标的资产有完整的所有权。 2、本公司为标的资产的最终和真实所有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以信托、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等方式持有标的资产的情形;标的资产不存在托管、未设置任何质押、抵押、留置等担保权或其他第三方权利或签署其他限制转让的条款或约定,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未被行政或司法机关查封、冻结,亦不存在其他限制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或禁止转让的情形。本公司保证前述状态持续至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或本次重组终止之日(以较早的日期为准)。 3、本公司确认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不存在障碍,并承诺本次重组相关协议正式生效后,根据协议约定和上市公司的要求及时进行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且在权属变更过程中因本公司原因出现的纠纷而形成的全部责任均由本公司承担。 4、本公司拟转让的标的资产的权属不存在尚未了结或本公司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如因发生诉讼、仲裁等纠纷而产生的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14水口山集团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15水口山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株冶集团”)拟实施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重组完成后,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进一步保障株冶集团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就避免与上市公司可能潜在的业务竞争问题承诺如下: 1、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新增阴极铜冶炼业务,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包括但不限于控制、投资、管理)任何与上市公司新增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 2、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可能与株冶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形成竞争,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将立即通知株冶集团,在征得第三方同意后,在同等条件下尽最大努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株冶集团优先选择权。 3、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期间持续有效。
16水口山集团关于标的资产瑕疵的承诺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冶集团”、“上市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有的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铜业”)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就本公司所拥有标的资产的瑕疵作出如下说明和承诺: 1、五矿铜业业务经营所使用的核心专利为“富氧底吹炼铜炉和富氧底吹炼铜工艺”(专利号:ZL201110158848.3),该专利系由中国恩菲工程技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恩菲”)、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口山有限”)、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方圆”)合作开发,中国恩菲、水口山有限已同意无偿授权五矿铜业使用该专利,东营方圆仅授权五矿铜业使用该项专利。本公司承诺,如东营方圆要求五矿铜业支付相应专利许可费或承担相应责任等,本公司将承担因此对五矿铜业、上市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保证五矿铜业不受前述事项影响。 2、五矿铜业与梅塞尔格里斯海姆(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塞尔中国”)于2014年6月11日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约定五矿铜业将坐落于五矿铜业厂区、占地约68亩的土地使用权租赁给梅塞尔中国,用于梅塞尔中国建设、运营气体生产设备,租赁期限为15年,租金为6,000元/每年。上述土地的所有权人系五矿铜业,梅塞尔中国在上述土地上建设了房屋建筑物,且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本公司承诺,如因梅塞尔中国自建无证房屋未取得产权证导致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拆除、变更用途、停止生产并/或作出行政处罚等或被第三方索赔,本公司将承担因此对五矿铜业、上市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保证五矿铜业不受前述事项影响。 3、五矿铜业金铜综合回收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存在实际产量明显超过建设项目批复/备案产能及环评批复/备案产能的情形。本公司承诺,若五矿铜业的建设项目因实际产量超过批复/备案产能,需要办理建设项目变更或重新审批等相关手续的,本公司将积极协助办理并承担办理该等手续所发生的费用;因相关上述超产情形被政府部门处罚、责令停止生产或承担污染治理费用或被第三方索赔等导致发生费用支出、产生资产损失、须进行经济补偿/赔偿的,相关损失、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由本公司承担。

(三)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重要承诺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1中国五矿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声明与承诺函1、本公司在本次重组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提交本次重组所需的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3、如本次重组因本公司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2中国五矿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1、本次重组完成后,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于本公司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其他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在本公司权限范围内,本公司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依法签订相关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株冶集团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株冶集团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株冶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控制地位从事任何损害株冶集团及株冶集团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株冶集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本公司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株冶集团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株冶集团违规向本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本公司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同样适用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株冶集团及其子公司除外),本公司将依法依章程促成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履行规范与株冶集团之间己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 5、如因本公司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株冶集团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中国五矿关于保持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作为株冶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株冶集团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利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身份影响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诺函株冶集团的独立性,保持株冶集团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具体如下: (一)保证株冶集团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株冶集团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之间产权关系明确,株冶集团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株冶集团的住所独立于本公司。 3、保证株冶集团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的情形。 4、保证不以株冶集团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二)保证株冶集团人员独立 1、本公司保证株冶集团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 2、本公司承诺与株冶集团保持人员独立,株冶集团的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领薪。 3、本公司不干预株冶集团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三)保证株冶集团的财务独立 1、保证株冶集团具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株冶集团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3、保证株冶集团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4、保证株冶集团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兼职。 5、保证株冶集团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干预株冶集团的资金使用。 6、保证株冶集团依法独立纳税。 (四)保证株冶集团业务独立 1、本公司承诺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株冶集团保持业务独立,不存在且不发生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保证株冶集团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3、保证本公司除行使法定权利之外,不对株冶集团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五)保证株冶集团机构独立 1、保证株冶集团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 2、保证株冶集团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本公司分开。 3、保证株冶集团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职能部门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本公司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4中国五矿关于对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原则性同意本次重组。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的原则性意见
5中国五矿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说明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主体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中国五矿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中国五矿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株冶集团”)拟实施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重组完成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进一步保障株冶集团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就避免与上市公司可能潜在的业务竞争问题承诺如下: 1、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新增阴极铜冶炼业务,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包括但不限于控制、投资、管理)任何与上市公司新增业务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 2、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可能与株冶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形成竞争,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将立即通知株冶集团,在征得第三方同意后,在同等条件下尽最大努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株冶集团优先选择权。 3、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期间持续有效。

(四)标的公司作出的重要承诺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1五矿铜业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1、本公司在本次重组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公司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提交本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次重组所需的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本页无正文,为《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之盖章页)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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