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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冶集团: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30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口山集团”)购买其持有的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铜业”)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五矿铜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说明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评估机构”)符合《证券法》规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以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中联评估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重组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中联评估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本次

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中联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中联评估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结果公允。五矿铜业100%股权在本次交易中的最终作价以经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确定,资产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重组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目的与评估方法具备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之盖章页)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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