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口山集团”)购买其持有的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铜业”)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五矿铜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22号)》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核查如下:
一、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核查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情况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在本次交易中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情况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二、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聘请第三方的情形;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 | |||||||
贺 瑶 | 方纯江 | 董克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