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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微: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3]837号)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30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坤元评报〔2023〕837号(共一册第一册)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0日

目录声明

......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2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4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4

二、评估目的 ...... 6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6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8

五、评估基准日 ...... 8

六、评估依据 ...... 8

七、评估方法 ...... 10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4

九、评估假设 ...... 15

十、评估结论 ...... 16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17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18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 19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一、被评估单位基准日财务报表................................................................................................

二、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

三、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

四、证监会2020年11月4日公布的《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名单》........

五、签名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

六、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清单............................................................................

七、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的承诺函............................................................................................

评估结论汇总表及明细表 ...... 31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关注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

涉及的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坤元评报〔2023〕837号

摘要

一、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为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昂微),被评估单位为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东芯)。

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人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立昂微拟进行股权转让,为此需要对涉及的海宁东芯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该经济行为提供海宁东芯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涉及上述经济行为的海宁东芯的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为海宁东芯申报的未经审计的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按照海宁东芯提供的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347,692,654.49元、26,646,030.30元和321,046,624.19元。

四、价值类型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五、评估基准日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9月30日。

六、评估方法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七、评估结论在本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论为326,050,156.00元(大写为人民币叁亿贰仟陆佰零伍万零壹佰伍拾陆元整),与账面价值321,046,624.19元相比,评估增值5,003,531.81元,增值率为1.56%。

八、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本评估结论仅对立昂微股权转让之经济行为有效。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起至2024年9月29日止。

资产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说明请参阅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

涉及的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坤元评报〔2023〕837号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23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为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一)委托人概况

1.名称: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昂微)

2.住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号大街199号

3.法定代表人:王敏文

4.注册资本:陆亿柒仟陆佰捌拾肆万捌仟叁佰伍拾玖元人民币

5.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36871634P

7.登记机关: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1-8项内容摘自立昂微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营业执照。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一)企业名称、类型与组织形式

1.名称: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东芯)

2.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施带路17号

3.法定代表人:王敏文

4.注册资本:伍亿元整人民币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JFTAN0G

7.登记机关: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上述1-8项内容摘自海宁东芯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营业执照。

二)企业历史沿革

海宁东芯成立于2021年1月6日,初始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人民币,系由立昂微出资设立。

截至评估基准日,海宁东芯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32,600.00万元,系立昂微的全资子公司。

三)企业前两年及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业绩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9月30日
总资产2,982,241.88265,968,923.90347,692,654.49
总负债116,571.6218,657,456.6126,646,030.30
股东权益2,865,670.26247,311,467.29321,046,624.19
项目名称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1-7月
营业收入0.000.000.00
营业成本0.000.000.00
利润总额-178,614.66-3,405,157.04-2,991,421.93
净利润-134,329.74-2,554,202.97-2,264,843.10

上述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2021年度财务报表数据系按照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期初数填列;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系企业申报数据。

四)被评估单位经营情况

海宁东芯成立于2021年1月,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施带路17号,主要经营项目为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及销售。公司目前人员数量为7人,尚处于建设投入阶段,未开展经营业务。

(三)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委托人系被评估单位的唯一股东。

(四)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本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人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立昂微拟进行股权转让,为此需要对涉及的海宁东芯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该经济行为提供海宁东芯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涉及上述经济行为的海宁东芯的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为海宁东芯申报的未经审计的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按照海宁东芯提供的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资产、负债及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347,692,654.49元、26,646,030.30元和321,046,624.19元。具体内容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一、流动资产49,738,908.48
二、非流动资产297,953,746.01
其中:固定资产128,777.8597,579.02
在建工程251,484,676.25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44,749,672.92
项目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1,621,817.82
资产总计347,692,654.49
三、流动负债26,646,030.30
负债合计26,646,030.30
股东全部权益合计321,046,624.19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上述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一)评估范围内主要资产情况除货币资金和往来款外,公司账面列示的主要资产为设备类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1.设备类固定资产列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固定资产共计7项,主要包括电子汽车衡以及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所有设备均分布于被评估单位厂区内。

2.在建工程——土建工程列入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土建工程系年产36万片6英寸微波射频芯片及器件生产线项目,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施带路21号,该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于2022年5月开工建设,二期尚未开工。根据海宁东芯提供的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该项目计划建设75,510.76平方米,预计总投资达59,357万元,其中一期预计于2023年11月完工。

(二)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类型、数量、法律权属状况等

1.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列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共1宗,土地面积为136,459.0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经济开发区施带路南侧、规划金星路东侧。截至评估基准日土地款项均已支付并已取得产权证。

(三)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企业未申报表外资产。

(四)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

本评估报告不存在引用其他机构报告的情况。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1.价值类型及其选取: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投资价值、在用价值、清算价值、残余价值等)两种类型。经评估专业人员与委托人充分沟通后,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市场条件及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最终选定市场价值作为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需要说明的是,同一资产在不同市场的价值可能存在差异。

2.市场价值的定义: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为使得评估基准日与拟进行的经济行为和评估工作日接近,委托人确定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9月30日,并在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作了相应约定。

评估基准日的选取是委托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评估基准日尽可能接近经济行为的实现日,尽可能减少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等因素后确定的。同时本着有利于保证评估结果有效地服务于评估目的,准确划定评估范围,准确高效地清查核实资产,合理选取评估作价依据的原则,选择距相关经济行为计划实现日较接近的日期作为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采用的价格均为评估基准日的标准。

六、评估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

1.《资产评估法》;

2.《公司法》《民法典》等;

3.其他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二)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

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

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

11.《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12.《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13.《资产评估准则术语2020》。

(三)权属依据

1.海宁东芯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和工商内档等;

2.与资产及权利的取得及使用有关的合同、协议、资金拨付证明(凭证)、财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发票等其他权属证明;

4.其他产权证明文件。

(四)取价依据

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

2.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的审计报告及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报表;

3.主要设备的购货合同、发票、付款凭证;

4.从浙江标准造价信息网查询的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造价指数;

5.企业经营所在地周边区域近期工业土地成交案例;

6.从同花顺iFinD金融数据终端查询的相关数据;

7.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评估基准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8.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会计法规和制度、部门规章等;

9.主要资产所在地人民政府及相关政府部门颁布的有关政策、规定、实施办法等法规文件;

10.评估专业人员市场调查、询价及评估专业人员对资产核实、勘察、分析等所搜集的佐证资料;

11.其他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依据现行资产评估准则及有关规定,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有资产基础法、市场法和收益法。根据本次评估的企业特性,评估专业人员难以在公开市场上收集到与委估企业相类似的可比上市公司,且由于我国目前市场化、信息化程度尚不高,难于搜集到足够的同类企业产权交易案例,无法在公开正常渠道获取上述影响交易价格的各项因素条件,也难以将各种因素量化成修正系数来对交易价格进行修正,所以本次企业价值评估不宜采用市场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的基本前提为未来收益可以合理预测并用货币衡量,且未来收益的风险可以合理量化。经分析,影响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及风险不可量化的因素如下:被评估单位的主要资产为在建工程——土建工程,工程尚未完工且未开展经营业务,现阶段企业管理层无法对未来收益进行合理预测,至稳定期的收益年限亦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不适宜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结合本次评估情况,被评估单位可以提供、评估师也可以从外部收集到满足资产基础法所需的资料,可以对被评估单位资产及负债执行必要的核查程序,因此本次评估适用资产基础法。

经分析,评估基准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基本能反映该项股权的价值,因此本次评估仅采用了资产基础法一种方法进行评估。

(二)资产基础法简介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它是以重置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委托评估的分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选用适宜的方法分别评定估算各分项资产的价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相关负债评估值,得出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计算公式为: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各分项资产的评估价值-∑各分项负债的评估价值主要资产的评估方法如下:

一)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以核实后账面值为评估值。

2.债权类流动资产债权类流动资产包括预付款项和其他应收款。对于债权类流动资产,在分析账龄、核实权益的基础上,按预计可收回的金额或预计能够实现相应的权益确定评估价值。

3.其他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系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经核实相关资料,该税金期后应可抵扣,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二)非流动资产

1.设备类固定资产根据本次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相关条件、委估设备的特点和资料收集等情况,确定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成本法是指按照重建或者重置被评估资产的思路,将评估对象的重建或者重置成本作为确定资产价值的基础,扣除相关贬值(包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以此确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成新折扣的方法来确定待估设备已经发生的实体性贬值,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重置成本×成新率-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1)重置成本的确定重置成本是指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由设备现行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建设期管理费、资金成本等若干项组成,因委估设备为价值量较小的设备及电子设备,无需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建设期管理费、资金成本,故重置成本等于现行购置价。

对于汽车衡及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通过查阅相关报价信息或向销售商询价,以当前市场价作为现行购置价。

(2)成新率的确定对于汽车衡以及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主要以年限法为基础,结合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和外观现状,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年限法成新率(K

)=(经济耐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

(3)功能性贬值的确定本次对于委估的设备采用更新重置成本,故无需考虑功能性贬值。

(4)经济性贬值的确定经了解,委估设备利用率正常,相关设备不存在因外部经济因素影响引起的使用寿命缩短等情形,故不考虑经济性贬值。

2.在建工程——土建工程评估专业人员在核查在建项目财务记录的基础上,对有关工程进行了实地查勘,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成本法是通过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待估在建工程所需的全部成本,重置成本一般由建安工程费用、前期工程费、开发间接费及合理资金成本组成。计算公式为:

在建工程评估价值=建安工程费用+前期工程费+开发间接费+合理资金成本

(1)建安工程费用本次评估采用定额系数调整法确定其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即以待估在建工程实际账面发生的建安工程费用为依据,按浙江标准造价信息网查询的费用发生各期对应的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造价指数确定调整系数,计算确定评估基准日建安工程费用。

(2)前期工程费本次评估前期工程费用按照企业实际已发生的前期工程费剔除不合理支出后确定。

(3)开发间接费本次评估开发间接费按照企业实际已发生的开发间接费剔除不合理支出后确定。

(4)资金成本的确定评估专业人员按照年产36万片6英寸微波射频芯片及器件生产线项目正常建设工期结合其实际情况,以建安工程费用、前期工程费以及开发间接费为基数,取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资金视为在建设工期内均匀投入。

3.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内涵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宗地评估价格指待估宗地在评估基准日(即2023年9月30日),宗地外部条件为“五通”(即通路、通供水、通排水、通电、通讯),设定宗地内部条件为“一平”(即场地平整),宗地性质为国有出让的工业用途土地在剩余使用年限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

(2)评估方法的选择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通行的评估方法有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

依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的规定,资产评估师执行不动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特点、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以及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衍生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评估方法。

由于待估宗地所在区域同类型土地的近期交易案例比较容易取得,且市场法能够直接反映当地的地价水平,故本次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3)选用的评估方法简介及参数的选取路线

市场法是在求取一宗待评估土地的价格时,根据替代原则,将待估土地与在较近时期内已经发生交易的类似土地交易实例进行对照比较,并依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土地的交易情况、交易日期、使用年限、不动产状况差别,修正得出待估土地在假定条件下的评估基准日地价的方法。基本公式为:

土地评估值=土地评估单价×土地面积×(1+契税税率)

土地评估单价V=V

B

×A×B×C×D

式中:V-待估宗地评估单价

V

B

-比较案例价格A-待估宗地交易情况指数/比较案例交易情况指数B-待估宗地交易日期指数/比较案例交易日期修正指数C-待估宗地使用年期指数/比较案例使用年期指数D-待估宗地不动产状况指数/比较案例不动产状况指数

1)市场交易情况修正:通过对交易案例交易情况的分析,剔除非正常的交易案

例,测定各种特殊因素对正常土地价格的影响程度,从而排除掉交易行为中的一些特殊因素所造成的交易价格偏差。

2)交易日期修正:采用地价指数或房屋价格指数的变动率来分析计算日期对地价的影响,将交易价格修订为评估基准日的价格。

3)土地使用年期修正:土地使用年期是指土地交易中契约约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长短,直接影响可利用土地并获相应土地收益的年限,也就是影响土地使用权的价格。通过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将交易案例中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到评估土地使用年期,消除由于使用期限不同所造成的价格上的差别。

4)不动产状况修正:是将参照物状况下的价格修正为被评估对象状况下的价格,具体分为区域状况修正、实物状况修正和权益状况修正。区域状况修正考虑的因素主要有公共交通便捷程度、工业聚集效益、工厂与原料市场配合、道路通行条件、区域人文景观环境、公共配套服务因素、基础设施保障程度和其他特殊情况等。实物状况修正考虑的因素主要有宗地开发程度、容积率、地质状况与地基承载力、宗地自然条件、宗地自然灾害危害程度、宗地临路条件、宗地面积、宗地形状、规划土地用途、宗地周边配套和其他特殊情况等。权益状况修正考虑的因素主要有土地使用权类型、规划限制条件、用益物权设立情况、担保物权设立情况、租赁或占用情况、拖欠税费情况、查封情况、权属清晰情况和其他特殊情况等。

三)负债

负债系流动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等。通过核对明细账与总账的一致性、对金额较大的发放函证、查阅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各项负债均为实际应承担的债务,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整个评估过程包括接受委托、核实资产与验证资料、评定估算、编写资产评估报告、内部审核及正式出具报告,具体过程如下:

(一)接受委托阶段

1.项目调查与风险评估,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确定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范围、评估基准日;

2.接受委托人委托,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3.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4.组成项目小组,并对项目组成员进行培训。

(二)资产核实阶段

1.评估机构根据资产评估工作的需要,向被评估单位提供资产评估申报表表样,并协助其进行资产清查工作;

2.了解被评估单位基本情况及委估资产状况,并收集相关资料;

3.审查核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

4.根据资产评估申报表的内容进行现场核实和勘察,收集整理资产购建、运行、维修等相关资料,并对资产状况进行勘查、记录;

5.收集整理委估资产的产权证、合同、发票等产权证明资料,核实资产权属情况;

6.收集并查验资产评估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定估算阶段

1.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制订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

2.收集市场信息;

3.对委估资产进行评估,测算其评估价值;

(四)结果汇总阶段

1.分析并汇总分项资产的评估结果,形成评估结论;

2.编制初步资产评估报告;

3.对初步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内部审核;

4.征求有关各方意见。

(五)出具报告阶段

征求意见后,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1.本次评估以委估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前提,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包括利益主体的全部改变和部分改变。

2.本次评估以公开市场交易为假设前提。

3.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按预定的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为前提,即被评估单位的

所有资产仍然按照目前的用途和方式使用,不考虑变更目前的用途或用途不变而变更规划和使用方式。

4.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法律性文件、各种会计凭证、账簿和其他资料真实、完整、合法、可靠为前提。

5.本次评估以宏观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国家现有的宏观经济、政治、政策及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无重大变化,社会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国家货币金融政策保持现行状态,不会对社会经济造成重大波动;国家税收保持现行规定,税种及税率无较大变化;国家现行的利率、汇率等无重大变化。

6.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经营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被评估单位主要经营场所及业务所涉及地区的社会、政治、法律、经济等经营环境无重大改变;被评估单位能在既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任何政策、法律或人为障碍。

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前提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以上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发生变化,评估结论将失效。

十、评估结论

在本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海宁东芯的资产、负债及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结果为:

资产账面价值347,692,654.49元,评估价值352,696,186.30元,评估增值5,003,531.81元,增值率为1.44%;

负债账面价值26,646,030.30元,评估价值26,646,030.30元;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321,046,624.19元,评估价值326,050,156.00元,评估增值5,003,531.81元,增值率为1.56%。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ABC=B-AD=C/A*100
一、流动资产49,738,908.4849,738,908.48
二、非流动资产297,953,746.01302,957,277.825,003,531.811.68
其中:固定资产97,579.0299,560.001,980.982.03
在建工程251,484,676.25253,585,900.002,101,223.750.84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44,749,672.9247,650,000.002,900,327.086.48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ABC=B-AD=C/A*100
递延所得税资产1,621,817.821,621,817.82
资产合计347,692,654.49352,696,186.305,003,531.811.44
三、流动负债26,646,030.3026,646,030.30
负债合计26,646,030.3026,646,030.30
股东权益合计321,046,624.19326,050,156.005,003,531.811.56

评估结论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以下事项并非本公司评估专业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和估算,但该事项确实可能影响评估结论,提请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对此应特别关注:

1.在对海宁东芯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中,本公司评估专业人员对海宁东芯提供的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及其来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未发现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权属资料存在瑕疵情况。提供有关资产真实、合法、完整的法律权属资料是海宁东芯的责任,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是对海宁东芯提供的资料作必要的查验,资产评估报告不能作为对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的确认和保证。若海宁东芯不拥有前述资产的所有权或其他有关权利,或对前述资产的所有权或其他有关权利存在部分限制,则前述资产的评估结论和海宁东芯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会受到影响。

2.截至评估基准日,海宁东芯的注册资本为50,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32,600.00万元,实收资本未缴足。本次评估未考虑后续注册资本到位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截至评估基准日,海宁东芯存在以下租赁事项:

序号出租人承租人租赁地点面积(平方米)租赁日期年租金(元)
1海宁国科经开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海宁东芯海宁市海昌街道芯中路8号10间公寓420.002023/1/1-2023/12/31114,000.00
2杨锦涛海宁东芯朗诗国际街区东园8幢1602室81.002023/5/15-2025/5/1446,800.00

本次评估中未考虑该事项对相关资产价值及评估结论的影响。

4.本次资产基础法评估时,未对评估增减额考虑相关的税收影响。

5.本次评估中,评估专业人员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技术参数和性能

做技术检测,评估师在假定海宁东芯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6.本次评估中,评估专业人员未对各种在建工程的隐蔽工程及内部结构(非肉眼所能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评估专业人员在假定海宁东芯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条件下,通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7.本评估结果是依据本次评估目的、以报告中揭示的假设前提而确定的股东全部权益的现时市场价值,没有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同一资产在不同市场的价值可能存在差异。

8.本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时,评估专业人员依据现时的实际情况作了评估专业人员认为必要、合理的假设,在资产评估报告中列示。这些假设是评估专业人员进行资产评估的前提条件。当未来经济环境和以上假设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专业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的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资产评估结论的责任。

9.本评估机构及评估专业人员不对资产评估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审计报告、权证、会计凭证等证据资料本身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10.本次评估对被评估单位可能存在的其他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进行资产评估时被评估单位未作特别说明而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其执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上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本资产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2.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3.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4.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

序号土地位置权证编号终止日期用地性质面积(平方米)开发程度备注1海宁市经济开发区施带路南侧、规划金星路东侧浙(2022)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20936号2072年5月出让工业136,459.00 五通一平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合计136,459.00 提示:上述土地使用权证等产权证明复印件由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权证复印件已存本评估项目的工作底稿,欲了解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土地产权情况,请查阅本评估项目的工作底稿。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汇 总 表
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
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至:2024年9月29日
被评估单位: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 目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ABC=B-AD=C/A*100

序号项 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ABC=B-AD=C/A*100
表1
1 一、流动资产49,738,908.4849,738,908.48
2 二、非流动资产297,953,746.01302,957,277.825,003,531.811.68
3 其中:固定资产97,579.0299,560.001,980.982.03
4 在建工程251,484,676.25253,585,900.002,101,223.750.84
5 无形资产44,749,672.9247,650,000.002,900,327.086.48
6 其中: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44,749,672.9247,650,000.002,900,327.086.48
7 递延所得税资产1,621,817.821,621,817.82
8 资产总计347,692,654.49352,696,186.305,003,531.811.44
9 三、流动负债26,646,030.3026,646,030.30
10 负债合计26,646,030.3026,646,030.30
11 股东全部权益321,046,624.19326,050,156.005,003,531.811.56
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分 类 汇 总 表
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
表2
被评估单位: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 估 价 值增值额增值率%

序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 估 价 值增值额增值率%
1一、流动资产
2 货币资金27,695,922.4927,695,922.49
3 交易性金融资产
4 衍生金融资产
5 应收票据
6 应收账款
7 应收款项融资
8 预付款项465,849.52465,849.52
9 其他应收款50,460.0050,460.00
10 存货
11 合同资产
12 持有待售资产
1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4 其他流动资产21,526,676.4721,526,676.47
15流动资产合计49,738,908.4849,738,908.48
16二、非流动资产
17 债权投资
18 其他债权投资
19 长期应收款
20 长期股权投资
2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3 投资性房地产
24 固定资产97,579.0299,560.001,980.982.03
25 在建工程251,484,676.25253,585,900.002,101,223.750.84
26 生产性生物资产
27 油气资产
28 使用权资产
29 无形资产44,749,672.9247,650,000.002,900,327.086.48
30 开发支出
31 商誉
32 长期待摊费用
33 递延所得税资产1,621,817.821,621,817.82
34 其他非流动资产
35非流动资产合计297,953,746.01302,957,277.825,003,531.811.68
36三、资产总计347,692,654.49352,696,186.305,003,531.811.44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分 类 汇 总 表
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
表2
被评估单位: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 估 价 值增值额增值率%

序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 估 价 值增值额增值率%
37四、流动负债
38 短期借款
39 交易性金融负债
40 衍生金融负债
41 应付票据25,846,205.0025,846,205.00
42 应付账款271,872.83271,872.83
43 预收款项
44 合同负债
45 应付职工薪酬183,829.05183,829.05
46 应交税费180,327.57180,327.57
47 其他应付款163,795.85163,795.85
48 持有待售负债
4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0 其他流动负债
51流动负债小计26,646,030.3026,646,030.30
52
53五、非流动负债
54 长期借款
55 应付债券
56 租赁负债
57 长期应付款
5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59 预计负债
60 递延收益
61 递延所得税负债
62 其他非流动负债
63非流动负债小计
64
65六、负债合计26,646,030.3026,646,030.30
66
67七、股东全部权益321,046,624.19326,050,156.005,003,531.811.56
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流 动 资 产 评 估 汇 总 表
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
表3
被评估单位: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编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3-1 货币资金27,695,922.4927,695,922.49
3-2 交易性金融资产
3-3 衍生金融资产
3-4 应收票据
3-5 应收账款
3-8 应收款项融资
3-7 预付款项465,849.52465,849.52
3-8 其他应收款50,460.0050,460.00
3-9 存货
3-10 合同资产
3-11 持有待售资产
3-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13 其他流动资产21,526,676.4721,526,676.47
3流动资产合计49,738,908.4849,738,908.48
评估专业人员:胡悠
货 币 资 金 评 估 汇 总 表
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
表3-1
被评估单位: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 估 价 值增值额增值率%备注

编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 估 价 值增值额增值率%备注
3-1-1库存现金
3-1-2银行存款1,849,677.341,849,677.34
3-1-3其他货币资金25,846,245.1525,846,245.15
3-1货币资金合计27,695,922.4927,695,922.49
评估专业人员:胡悠
货 币 资 金——银 行 存 款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
表3-1-2
被评估单位: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开户银行账号币种账面价值评 估 价 值增值额增值率%备注

序号开户银行账号币种账面价值评 估 价 值增值额增值率%备注
1中国农业银行海宁市支行19-350101040129506人民币1,460,938.451,460,938.45协定存款
2交通银行嘉兴分行334899991013000229802人民币6,487.656,487.65
3中国银行海宁支行405247778895人民币118,073.10118,073.10
4宁波银行杭州城东支行71060122000538657人民币72,901.1472,901.14
5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zhangtanjun@li-on.com人民币191,277.00191,277.00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合 计1,849,677.341,849,677.34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员:张谭骏评估专业人员:胡悠
填表时间:2023年10月20日
货 币 资 金——其 他 货 币 资 金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
表3-1-3
被评估单位: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名称及内容用途币种账面价值评 估 价 值增值额增值率%备注

序号名称及内容用途币种账面价值评 估 价 值增值额增值率%备注
1中国农业银行海宁市支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人民币25,846,245.1525,846,245.15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合 计25,846,245.1525,846,245.15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员:张谭骏评估专业人员:胡悠
填表时间:2023年10月20日
预 付 款 项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
表3-7
被评估单位: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户名(结算对象)业务内容发生日期账龄币种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备 注

序号户名(结算对象)业务内容发生日期账龄币种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备 注
1海宁市金能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设备租赁费2022年2月1-2年人民币28,800.0028,800.00
2杭州桦颖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工程款2023年7月1年以内人民币211,560.40211,560.40
3嘉兴征宇鑫欣建材有限公司工程款2023年3月1年以内人民币125,489.12125,489.12
4浙江力澜建设配套技术有限公司工程款2023年2月1年以内人民币100,000.00100,000.00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预付款项余额合计465,849.52465,849.52
减:预付款项减值准备
预付款项净额合计465,849.52465,849.52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员:张谭骏评估专业人员:胡悠
填表时间:2023年10月20日
其 他 应 收 款 评 估 汇 总 表
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
表3-8
被评估单位: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名称账面价值评 估 价 值增值额增值率%备注

编号名称账面价值评 估 价 值增值额增值率%备注
3-8-1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
3-8-2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
3-8-3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50,460.0050,460.00
3-8其他应收款合计50,460.0050,460.00
评估专业人员:胡悠
其 他 应 收 款——其 他 应 收 款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
表3-8-3
被评估单位: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户名(结算对象)业务内容发生日期账龄币种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备 注

序号户名(结算对象)业务内容发生日期账龄币种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备 注
1杨锦涛房屋租赁费2023年5月1年以内人民币42,000.0042,000.00
2海宁国科经开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宿舍押金2021年12月1-2年人民币7,500.007,500.00
3王彦硕房屋租赁费2023年5月1年以内人民币4,800.004,800.00
4预估坏账损失(3,840.00)(3,840.00)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54,300.0050,460.00(3,840.00)(7.07)
减:坏账准备3,840.00(3,840.00)(100.00)
其他应收款净额合计50,460.0050,460.00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员:张谭骏评估专业人员:胡悠
填表时间:2023年10月20日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
表3-13
被评估单位: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户名(结算对象)业务内容发生日期币种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备 注

序号户名(结算对象)业务内容发生日期币种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备 注
1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钱塘区税务局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2023年9月人民币21,526,676.4721,526,676.47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合 计21,526,676.4721,526,676.47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员:张谭骏评估专业人员:胡悠
填表时间:2023年10月20日
非 流 动 资 产 评 估 汇 总 表
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
表4
被评估单位: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编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4-1 债权投资
4-2 其他债权投资
4-3 长期应收款
4-4 长期股权投资
4-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净额
4-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净额
4-7 投资性房地产
4-8 固定资产97,579.0299,560.001,980.982.03
其中: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设备类固定资产97,579.0299,560.001,980.982.03
4-9 在建工程251,484,676.25253,585,900.002,101,223.750.84
4-10 生产性生物资产
4-11 油气资产
4-12 使用权资产
4-13 无形资产44,749,672.9247,650,000.002,900,327.086.48
4-13-1 其中:土地使用权44,749,672.9247,650,000.002,900,327.086.48
4-13-2 采矿权
4-13-3 其他无形资产
4-14 开发支出
4-15 商誉
4-16 长期待摊费用
4-17 递延所得税资产1,621,817.821,621,817.82
4-18 其他非流动资产
4非流动资产合计297,953,746.01302,957,277.825,003,531.811.68
评估专业人员:胡悠
固 定 资 产 评 估 汇 总 表
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
表4-8
被评估单位: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合计
4-8-1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4-8-2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4-8-3固定资产——管道及沟槽
设备类固定资产合计128,777.8597,579.02125,880.0099,560.00(2,897.85)1,980.98(2.25)2.03
4-8-4固定资产——机器设备128,777.8597,579.02125,880.0099,560.00(2,897.85)1,980.98(2.25)2.03
4-8-5固定资产——车辆
4-8-6固定资产——电子设备
4-8-7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合计128,777.8597,579.02125,880.0099,560.00(2,897.85)1,980.98(2.25)2.03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97,579.02------99,560.00------1,980.98------2.03
评估专业人员:林洋
固 定 资 产——机 器 设 备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
表4-8-4
被评估单位: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设备名称

规格

生产厂家

计量数量

启用账面价值评估价值评估增(减)值

备注号型号单位日期原值净值原值成新率%净值增减值增值率%

序设备名称规格生产厂家计量数量启用账面价值评估价值评估增(减)值备注号型号单位日期原值净值原值成新率%净值增减值增值率%
1电子汽车衡SCS100嘉兴早一衡器有限公司12022年12月57,522.1250,236.0657,52094%54,0703,833.947.63
2打印机T650惠普12022年5月12,035.408,986.4415,02077%11,5702,583.5628.75
3会议平板CA65CAMAXHUB12021年9月13,539.818,394.6912,92065%8,4005.310.06
4戴尔台式电脑VostroDELL102021年9月28,318.5817,557.4624,80058%14,380(3,177.46)(18.10)
5复合机8590A爱普生12021年10月7,123.894,529.607,00067%4,690160.403.54
6笔记本电脑thinkpad联想12022年6月5,929.204,521.005,27074%3,900(621.00)(13.74)
7笔记本电脑DELL12022年7月4,308.853,353.773,35076%2,550(803.77)(23.9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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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合计16128,777.8597,579.02125,88099,5601,980.982.03
减:机器设备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净额------97,579.02------99,5601,980.982.03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员:张谭骏评估专业人员:林洋
填表时间:2023年10月20日
在 建 工 程 评 估 汇 总 表
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
表4-9
被评估单位: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备 注

编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备 注
4-9-1在建工程——土建工程251,484,676.25253,585,900.002,101,223.750.84
4-9-2在建工程——安装工程
4-9-3在建工程——工程物资
4-9在建工程合计251,484,676.25253,585,900.002,101,223.750.84
评估专业人员:林洋
在 建 工 程——土 建 工 程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
表4-9-1
被评估单位: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名称开工日期预计完工日期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备 注

序号项目名称开工日期预计完工日期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备 注
1年产36万片6英寸微波射频芯片及生产线项目2022年3月2025年2月251,484,676.25253,585,900.002,101,223.750.84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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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余额合计251,484,676.25253,585,900.002,101,223.750.84
减:土建工程减值准备
土建工程净额合计251,484,676.25253,585,900.002,101,223.750.84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员:张谭骏评估专业人员:林洋
填表时间:2023年10月20日
无 形 资 产 及 其 他 资 产 评 估 汇 总 表
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
表4-13
被评估单位: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编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4-13-1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44,749,672.9247,650,000.002,900,327.086.48
4-13-2 无形资产——矿业权
4-13-3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4-13无形资产合计44,749,672.9247,650,000.002,900,327.086.48
评估专业人员:林洋
无 形 资 产——土 地 使 用 权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
表4-13-1
被评估单位: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土地权证编号土地位置权利性质用途终止日期开发程度

面积(平方米)

原始入账价值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备注

序号土地权证编号土地位置权利性质用途终止日期开发程度面积(平方米)原始入账价值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备注
1浙(2022)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20936号海宁市经济开发区施带路南侧、规划金星路东侧国有出让工业用地2072年5月五通一平136,45946,049,044.7944,749,672.9247,650,0002,900,327.086.48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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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余额合计136,459.0046,049,044.7944,749,672.9247,650,0002,900,327.086.48
减: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净额合计------44,749,672.9247,650,0002,900,327.086.48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员:张谭骏评估专业人员:林洋
填表时间:2023年10月20日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
表4-17
被评估单位: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暂时性差异项目暂时性差异金额所得税税率币种账面价值评 估 价 值增值额增值率%备 注

序号暂时性差异项目暂时性差异金额所得税税率币种账面价值评 估 价 值增值额增值率%备 注
1未弥补亏损6,487,271.2925.00%人民币1,621,817.821,621,817.82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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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22
合 计1,621,817.821,621,817.82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员:张谭骏评估专业人员:胡悠
填表时间:2023年10月20日
流 动 负 债 评 估 汇 总 表
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
表5
被评估单位: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编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5-1 短期借款
5-2 交易性金融负债
5-3 衍生金融负债
5-4 应付票据25,846,205.0025,846,205.00
5-5 应付账款271,872.83271,872.83
5-6 预收款项
5-7 合同负债
5-8 应付职工薪酬183,829.05183,829.05
5-9 应交税费180,327.57180,327.57
5-10 其他应付款163,795.85163,795.85
5-11 持有待售负债
5-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13 其他流动负债
5流动负债合计26,646,030.3026,646,030.30
评估专业人员:胡悠
应 付 票 据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
表5-4
被评估单位: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户名(结算对象)承兑银行发生日期到期日币种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备注

序号户名(结算对象)承兑银行发生日期到期日币种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备注
1海宁海泰建材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海宁市支行2023/4/132023/10/13人民币2,000,000.002,000,000.00
2浙江哲辉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海宁市支行2023/4/252023/10/25人民币4,045,966.004,045,966.00
3海宁海泰建材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海宁市支行2023/5/152023/11/15人民币2,000,000.002,000,000.00
4浙江哲辉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海宁市支行2023/5/242023/11/24人民币7,122,620.007,122,620.00
5山东格瑞德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海宁市支行2023/6/162023/12/16人民币1,488,000.001,488,000.00
6海宁海泰建材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海宁市支行2023/6/262023/12/26人民币1,200,000.001,200,000.00
7浙江哲辉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海宁市支行2023/6/292023/12/29人民币5,640,195.005,640,195.00
8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海宁市支行2023/6/292023/9/29人民币189,424.00189,424.00
9海宁海泰建材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海宁市支行2023/7/272024/1/27人民币800,000.00800,000.00
10海宁海泰建材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海宁市支行2023/8/232024/2/23人民币700,000.00700,000.00
11嘉兴市嘉设岩土工程勘察研究所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海宁市支行2023/9/42024/3/4人民币360,000.00360,000.00
12嘉兴市嘉设岩土工程勘察研究所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海宁市支行2023/9/42024/3/4人民币300,000.00300,000.00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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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合 计25,846,205.0025,846,205.00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员:张谭骏评估专业人员:胡悠
填表时间:2023年10月20日
应 付 账 款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
表5-5
被评估单位: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户名(结算对象)业务内容发生日期币种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备 注

序号户名(结算对象)业务内容发生日期币种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备 注
1浙江省浙中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地质勘察费2023年8月人民币68,153.0068,153.00
2上海拓欧工程咨询中心咨询费2021年9月人民币100,000.00100,000.00
3海宁市华恒称重设备有限公司设备款2022年12月人民币6,500.006,500.00
4海宁海泰建材有限公司工程款2023年8月人民币97,219.8397,219.83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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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271,872.83271,872.83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员:张谭骏评估专业人员:胡悠
填表时间:2023年10月20日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
表5-8
被评估单位: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部门或内容发生日期币种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备 注

序号部门或内容发生日期币种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备 注
1工资2023年9月人民币176,619.00176,619.00
2养老保险2023年9月人民币4,167.664,167.66
3医疗保险2023年9月人民币2,679.212,679.21
4工伤保险2023年9月人民币214.33214.33
5失业保险2023年9月人民币148.8514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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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合 计183,829.05183,829.05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员:张谭骏评估专业人员:胡悠
填表时间:2023年10月20日
应 交 税 费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
表5-9
被评估单位: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征税机关税种发生日期币种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备 注

序号征税机关税种发生日期币种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备 注
1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钱塘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2023年9月人民币22,506.7822,506.78
2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钱塘区税务局印花税2023年9月人民币21,361.7921,361.79
3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钱塘区税务局土地使用税2023年9月人民币136,459.00136,4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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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合 计180,327.57180,327.57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员:张谭骏评估专业人员:胡悠
填表时间:2023年10月20日
其 他 应 付 款 评 估 汇 总 表
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
表5-10
被评估单位: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名称账面价值评 估 价 值增值额增值率%备注

编号名称账面价值评 估 价 值增值额增值率%备注
5-10-1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
5-10-2其他应付款——应付股利
5-10-3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163,795.85163,795.85
5-10其他应付款合计163,795.85163,795.85
评估专业人员:胡悠
其 他 应 付 款——其 他 应 付 款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3年9月30日
表5-10-3
被评估单位: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户名(结算对象)业务内容发生日期币种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备 注

序号户名(结算对象)业务内容发生日期币种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备 注
1杭州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代缴公积金、社保2023年9月人民币162,115.84162,115.84关联方
2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费2023年9月人民币1,280.011,280.01
3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费2023年9月人民币8080.00
4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费2023年9月人民币320320.0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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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1
22
合 计163,795.85163,795.85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员:张谭骏评估专业人员:胡悠
填表时间:2023年10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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