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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轴承: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9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1月23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赵小林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于2023年10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

公告编号:2023-13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权益分派业务指南》第三条:“权益分派方案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完毕,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以下简称R日)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后的2个月内,根据有关规定权益分派事项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的除外。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均以R日股本数为准。” 截至本公告日,暂未超过2个月的有效期。现因公司战略规划及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经公司慎重考虑,决定终止本次权益分派及相关事宜。本次终止权益分派是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权益分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1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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