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日,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培龙”或“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并相应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截至本说明签署日,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 召集人 | 委员成员 |
战略委员会 | 邬若军 | 邬若军、柴广跃、黎莉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柴广跃 | 邬若军、陈群荣、柴广跃 |
审计委员会 | 陈群荣 | 陈群荣、柴广跃、李学靖 |
提名委员会 | 李天明 | 邬若军、陈群荣、李天明 |
上述各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规范运作。截至本说明签署日,战略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规范运作。截至本说明签署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规范运作。截至本说明签署日,审计委员会共召开19次会议。
四、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规范运作。截至本说明签署日,提名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的说明》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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