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4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会议同意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并决定于2023年12月14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30时开始,会议为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4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
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八)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7日(星期四)
(九)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2月7日(星期四)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制度>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9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上刊载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1-8、议案10-14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1.上述议案2、3、9、11、12需要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即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有表决权的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上述议案1-5以及7-8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12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8312证券
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12月8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并请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琳
电 话:0571-87661645
传 真:0571-87661217(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 箱:zngf002758@znjtgf.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8312证券部办公室。
邮 编:310051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58;投票简称:浙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制度>的议案》 | √ |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
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如果委托人对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