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3]0016984号 |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截止202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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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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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3]0016984号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股份)编制的截止2023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大为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大为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大为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
大华核字[2023]0016984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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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大为股份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大为股份截止2023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本鉴证报告仅供大为股份申请发行证券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大为股份证券发行申请文件的必备内容,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朱娟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张燕燕 | |||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
专项报告 第1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39号)核准,本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A股的方式向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4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313,2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7,075,615.98元(不含税)(根据中国结算发字【2022】35号《关于减免降低部分登记结算业务收费的通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免收注册地在深圳市等地区的发行人2022年度费用,免收费用范围包括证券登记费等,公司本期非公开验资后冲减新股发行登记费及相关印花税28,294.79元),实际募集资金306,124,384.02元。截止2022年12月1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 00091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林支行 | 79330078801900001602 | 308,760,000.00 | 0.00 | 已销户 |
合 计 | 308,760,000.00 | 0.00 |
注1:上表中初时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为初时存放时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注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6月29日,公司于上述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3年6月29日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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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产生经济效益。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本公司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任何承诺,不涉及对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截止2023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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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截止2023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全部投入使用,且公司已办理完毕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七、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无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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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306,124,384.02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09,302,506.7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09,302,506.71 | |||||||||
2022年:215,310,330.04 | ||||||||||
2023年1-9月:93,992,176.67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306,124,384.02 | 306,124,384.02 | 306,124,384.02 | 306,124,384.02 | 306,124,384.02 | 309,302,506.71 | 3,178,122.69 | 不适用 |
注1:此处募集资金总额系全部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余额。注2:公司实际投资金额大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系利息、手续费及部分发行费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等累计形成的金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