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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9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现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不存在向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使经营者和股东成为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责任心,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和战略实现。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规定。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1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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