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筹划浙江中宁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宁硅业”)分拆上市事宜,有利于拓宽中宁硅业的融资渠道,支持中宁硅业持续研发和经营投入,提升公司及中宁硅业持续的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上述事宜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待分拆上市方案初步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审议分拆上市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启动本次分拆上市事项的相关筹备工作。
独立董事:梁丽娟 陈晓岚 叶丽君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