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262 证券简称:太湖雪 公告编号:2023-135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明确披露。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有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积极督促承诺人遵守承诺。承诺人违反承诺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主动、及时要求承诺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的有关条款与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按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