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262 证券简称:太湖雪 公告编号:2023-134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二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部审计机构代表、内部审计人员、财务人员、法律顾问等相关人员列席委员会会议并提供必要信息。第二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工作细则的有关条款与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按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规则所称“内”、“以上”,都含本数。
第三十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