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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9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3-056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洋丰”、“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控股子公司荆门新洋丰中磷肥业有限公司与荆门市放马山中磷矿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8,500.00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4日、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荆门新洋丰中磷肥业有限公司与荆门市放马山中磷矿业有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与湖北昌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及子公司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与湖北众为钙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洋丰沛瑞(北京)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建水县天华山果蔬商贸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红河新洋丰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与广西新洋丰田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四海通达物流有限公司与湖北众为钙业有限公司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3,2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业务发展规划,拟增加公司控股子公司荆门新洋

丰中磷肥业有限公司与荆门市放马山中磷矿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8,500.00万元,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才学先生、杨华锋先生、杨磊先生、王险峰先生回避了表决,另外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是合法的,关联董事就该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意此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已审批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本次增加 预计金额本次增加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截至10月31日已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荆门市放马山中磷矿业有限公司牵引费、磷矿石等市场 定价2,460.008,500.0010,960.001,936.57
小 计2,460.008,500.0010,960.001,936.57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荆门市放马山中磷矿业有限公司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点:钟祥市胡集镇放马山工业园法定代表人:陈华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2年04月23日经营范围:磷矿石、白云岩开采与销售(有效期与采矿许可证一致),餐饮服务(有效期与餐饮服务许可证一致),硫酸、液氨、磷酸、烧碱、硫磺、盐酸(票面)批发(有

效期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一致);磷酸一铵、氯化钾、钙镁磷肥、过磷酸钙、复合肥等化肥销售,货物装卸及货运信息咨询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放马山中磷矿业与公司同受洋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截至2023年9月30日,放马山中磷矿业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56,047.45万元,负债总额为36,138.53万元,净资产为19,908.92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503万元,净利润619.77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因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以非关联方的公开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方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的需求,在本次调整范围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含子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属于正常的业务经营范围。进行此类交易,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含子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需求。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含子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事前就告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已得到我们的事前认可。经审议,我们认为发生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属于正常经营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此类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是合法的,关联董事就该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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