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526 证券简称:凯华材料 公告编号:2023-091
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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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下简称“《指引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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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