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510 证券简称:丰光精密 公告编号:2023-065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青岛胶州市胶州湾工业园太湖路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9,742,1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0%。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003,6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下简称“《独董指引》”),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交所上市规则》、《独董办法》、《独董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9,632,1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股数1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周惠云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发布的《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6)。
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二) | 《关于提名周惠云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99,632,172 | 99.89% | 当选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下简称“《独董指引》”),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交所上市规则》、《独董办法》、《独董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
2023-05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9,632,1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股数1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下简称“《独董指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交所上市规则》、《独董办法》、《独董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5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9,632,1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股数1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下简称“《独董指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交所上市规则》、《独董办法》、《独董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
2023-05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9,632,1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股数1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下简称“《独董指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交所上市规则》、《独董办法》、《独董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告编号:
2023-05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9,632,1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股数1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交所上市规则》、《独董办法》、《独董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承诺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5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9,632,1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股数1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下简称“《独董指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交所上市规则》、《独董办法》、《独董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公告编号:
2023-05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9,632,1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股数1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下简称“《独董指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交所上市规则》、《独董办法》、《独董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3-05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9,632,1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股数1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6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9,632,1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股数1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下简称“《独董指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交所上市规则》、《独董办法》、《独董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3-06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9,632,1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股数1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二) | 《关于提名周惠云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5,893,609 | 98.17% | 当选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子安、曹燕红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周惠云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3年11月28日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