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纬德信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德信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纬德信息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94.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8.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656,71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0,055,834.4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0,600,877.56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核验,并于2022年1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10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截至2023年9月30

日累计投入总额

投入进度(%)

新一代智能安全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0,160.45

5,571.68

27.64

信息安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191.32

1,489.24

20.71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截至2023年9月30

日累计投入总额

投入进度(%)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6,697.47

564.49

8.43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000.00

8,000.11

100.00

5 超募资金 10,010.85

-

-

合计 52,060.09

15,625.52

-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下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日期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日期

新一代智能安全产品研发

及产业化项目

2023年12月 2025年6月2 信息安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4年6月 2025年12月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24年6月 2025年12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受项目地块前期征拆问题以及地块三通问题等因素影响,项目地块交地时间延迟,同时公司相关建设项目的施工作业、物料运输、设备采购等均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由此影响了“新一代智能安全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信息安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要求,公司在充分考虑当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基础上,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是公司根据相关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并经审慎研究决定,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系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该事项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部分投项目延期,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 鹏

肖少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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