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2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23年1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亲自出席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持有安泰环境部分股权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联合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安泰环境14%股权,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2、审议《关于修订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证证券交易所最新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关于召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拟定于2023年12月19日(周二)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