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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邦安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邦安全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邦安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同意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9.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5,331.20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8,101.1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230.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21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验字第41997号”《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管三方监管协议》。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详见《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募集资金使用项目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网络空间地图项目20,851.7920,851.79
2工业互联网安全项目9,805.339,805.33
3数字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8,110.758,110.75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2,743.9012,743.90
5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
合计56,511.7756,511.77

三、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发挥子公司较强的研发实力和深厚的技术储备,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拟新增全资子公司远江盛邦(西安)网络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邦西安”)、远江盛邦(上海)网络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邦上海”)、北京盛邦赛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邦赛云”)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新增前实施主体新增后实施主体
1网络空间地图项目盛邦安全盛邦安全、盛邦赛云、盛邦西安、盛邦上海
2工业互联网安全项目盛邦安全盛邦安全、盛邦赛云、盛邦西安、盛邦上海
3数字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盛邦安全盛邦安全、盛邦赛云、盛邦西安、盛邦上海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盛邦安全盛邦安全、盛邦赛云、盛邦西安、盛邦上海

除上述募投项目新增公司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其他变更。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是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向和项目实施内容,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益。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对募投项目的开展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风险可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后,公司将通过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盛邦赛云、盛邦西安和盛邦上海增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含本数)向盛邦赛云增资、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含本数)向盛邦西安增资、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含本数)向盛邦上海增资,具体增资进度及增资金额根据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在前述增资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确定并逐步实施。

五、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盛邦赛云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北京盛邦赛云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8月23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润合
股权结构盛邦安全100%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1号院2号楼6层办公A-604-3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软件咨询;软件开发

2、盛邦西安

公司名称远江盛邦(西安)网络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8月14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许迅飞
股权结构盛邦安全100%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52号宝德云谷国际A座12层1202
经营范围网络安全科技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须经审批除外);翻译服务;货物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禁止和须经审批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3、盛邦上海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远江盛邦(上海)网络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8月30日
注册资本510万元
法定代表人任高锋
股权结构盛邦安全100%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环科路515号409室
经营范围网络科技,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服务,翻译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的管理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盛邦赛云、盛邦上海、盛邦西安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2023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

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2、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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